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2个部门印发《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国家发改委表示,严禁以物流园区之名搞商业地产。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积极推进物流园区规划和建设,但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一些市场和物流企业以物流园区的名义圈占土地,行“物流园区”之名,搞“商业地产”之实,与物流园区的发展宗旨背道而驰。
《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提出,到2015年,基本建立物流园区建设及管理的有关制度,初步建成一批布局合理、运营规范、具有一定经济社会效益的示范园区。规划还将物流园区布局城市分为三级,确定北京等29个城市为一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石家庄等70个城市为二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三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则由各省区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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