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2012年度济南市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通告发布(以下简称《通告》)。廉租房申请时间为12月10日至2013年3月31日。12月7日、8日、9日,有意申请的家庭可根据房源地址自行看房。与往年不同,济南今年将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向社会提供充足的廉租房房源,凡符合申请条件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资格证的家庭都能选上住房。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须低于16642元(含)
今年廉租房申请的标准为:具有济南市内六区和高新区常住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的家庭;夫妻双方年龄合并计算满75周岁,单亲家庭申请人年龄满40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年龄满45周岁。
申请家庭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6642元(含)。申请家庭必须在济南市区无房,符合住房困难标准。《通告》特别指出,以下住房认定为家庭现有住房:私有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单独居住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住房(私房或承租的公房);原有住房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未满五年的;无法证明不属于申请家庭的现住房。
◎廉租房租金分三个等级
住上廉租房每月要交多少租金?《通告》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0.8元;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670元(含)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6元;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7670元(不含)至16642元(含)之间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2.7元。
在廉租房户型上,《通告》规定,每户使用面积50平方米左右,户型为一室或二室户。其中,2人(含)以下的家庭原则上配置一室一厅住房,3人以上或2人家庭有满16周岁异性子女的可配置所提供的所有户型的住房。
◎今年新增四大优先选房群体
与以往相比,今年廉租房在往年优先选房群体的基础上,将增加重大疾病、见义勇为、归侨侨眷和60岁以上老人等特殊群体。与此同时,今年廉租房申请还将取消预登记环节,申请人可直接到户口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表申请。
《通告》同时规定,2011年度已取得实物配租资格证未配租,并有意参加2012年度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摇号选房的家庭(不含取消资格和暂停一年的家庭),可持资格证及身份证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持有孤老证明、残疾证、重大疾病证明等特殊群体家庭,登记时应提交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各区住房保障部门电话公布
申请廉租房时,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申请家庭低收入证明(到居委会申请办理)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及现居住地住房情况的证件或证明。
持有孤老证明、残疾证、重大疾病证明、市级以上(含)劳模、见义勇为证书、革命残疾军人证、山东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证、山东省烈士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军队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证、山东省军队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证、归侨侨眷证明的申请人应同时提交上述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此外,还有审核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济南市内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历下区 东青龙街42号 86568221;市中区 经二纬四路6号 81271510;槐荫区 经一纬七路2号 87086036;天桥区 制锦市花店街6号 81912156;历城区 七里河路19号 88112890;长清区 龙泉街1597号 87215727;高新区 工业南路28号 88871646。
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家在临沂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新闻中心,邮箱:4053691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