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打击房地产商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四川省工商局对成都及周边卫星城镇楼盘进行了调查。18家涉嫌虚假宣传的房地产开发商被立案调查。
“超大赠送”“绝版户型”“城南销冠” ……现如今,房地产商的宣传口号让消费者“雾里看花”,还有的楼盘“建筑面积101平方米,实得面积123平方米,实得价格不足5000元”,更让消费者摸不着头脑。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为了打击房地产商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日前,四川省工商局对成都及周边卫星城镇楼盘进行了调查。万华房产、花语实业、美程置地、南兴银基等18家涉嫌虚假宣传的房地产开发商被立案调查。
宣传每平方3287元 签约却成5628元
因为开发商宣称的“赠送面积”大,成都市青白江区市民陈先生看上了青白江的楼盘“嘉和瑞景”,并决定购买该楼盘。根据开发商的宣传,算上赠送面积,房子“实得价”仅3287元/平方米。可等到陈先生签合同时,他却发现是按照每平方米5628元的建筑面积计价。到底怎么回事?陈先生有点搞不懂,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之后,他便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目前,工商部门正在了解情况。
很多市民与陈先生有着同样的遭遇和困惑。省经济检查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发商所谓的“实得价格”,是将建筑面积加上赠送面积后,再由总价计算出的价格。
而在购房过程中,消费者往往是在预交定金或者签订合同时,才发现“赠送面积”其实是开发商虚构的谎言,是本来就该计半面积或不计面积的。因此,所谓“实得面积”也就不像开发商描述的那样实在。由此引发了越来越多的购房纠纷,消费者对此也愈加不满。
涉嫌虚假宣传 省工商局立案调查18家房企
针对此现象,四川省工商局把“打击房地产虚假宣传”列为今年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昨日,省工商局也向媒体列举了被立案调查的4家房地产企业,分别是:
成都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在开发的“麓山国际社区”销售现场设置了内容为“即买即收益”的户外广告,并在户型图上标注了“赠送面积”示意图,误导购房者。
成都花语实业有限公司,在其开发的“三都汇·朝外”楼盘附近的道路上设置印有“超大赠送”内容的广告,并在户型图上标注属于本该只计半价的阳台为“赠送面积”。
四川美程置地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不仅在所开发的“天府欧城”楼盘销售现场打出“青白江绝本价值高地”的户外广告,还在销售资料上明显标注“建筑面积65平方米,实得面积85平方米,实得单价仅2847元。”
成都南兴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则对其开发的“佳兆业·君汇上品”楼盘宣传为“绝版临江大户”,并在资料中宣传实得面积大大超出建筑面积。
目前,省工商局经济检查总队已经对18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的行为立案调查,此系列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三种花招,请你看清
日前,省工商局经济检查总队对成都及周边卫星城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发现开发商普遍存在3种虚假宣传行为,提醒市民注意。
赠送面积
阳台、露台、飘窗等本就只算半面积或不算面积;开发商却将这些部分拿来“送人情”,名曰“赠送面积”
真相
省经检总队相关负责人解释,这部分本来就是消费者应该获得的,而不是开发商赠送的。如果房地产开发商确实赠送了房屋的一部分产权面积,这部分没有计价,才真正给消费者赠送了面积。
虚构空间
开发商利用隔栅、结构板等方式虚构房屋使用空间,表述为“赠送面积”,达到吸引效果增加房屋销售
真相
省工商局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开发商所谓的“赠送面积”往往都是规定只能算半面积或者不算面积的;开发商将隔栅、结构板作为赠送面积的,购房者应该考虑到非法搭建带来的后果。
承诺回报
开发商在广告上使用“绝对化”以及宣传投资回报的承诺性语言,例如“城南销冠”“绝版户型”“即买即收益”等
真相
按国家工商总局《房地产广告发布的暂行规定》,开发商在房屋销售中,不得有融资或者变相融资,不得含有升值和增值的承诺。省工商局提醒市民,购买时要根据需求理智购买。
教你几招,防止上当
房地产开发商虚假宣传的“赠送面积”,其实很多本来就不计算建筑面积或者只算一半,却被开发商拿来“送人情”,让消费者以为捡到便宜。
以下户型及指示位置仅为示意,不涉及具体楼盘,一切以国家《房产测量规范》为准
■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部建筑面积
■层高小于2.20m以下的夹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不计算建筑面积
■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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