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下午,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专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2014年2月至5月,山东省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加。
据了解,此次候选家庭推荐将通过组织推荐、群众自荐两种方式进行。组织推荐指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的基础上,各市、各单位择优推荐30—50个候选家庭(分批次推荐)。第一批推荐时间为2014年3月10日前,第二批3月20日前,第三批4月2日前,逾期不再接受推荐。各级依托 “妇女之家”、“妇女儿童家园”普遍建立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张贴活动启事、宣传画,播放活动宣传片,并通过在社区网站开设专页,借助齐鲁女性讲堂、“新农村新生活”培训等集中宣传,组织巾帼志愿者入户宣传等形式,发动妇女和家庭踊跃自荐、相互推荐,择优选出本地“最美家庭”。群众自荐则通过在齐鲁网设立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官网,设立“最美家庭”自荐区、推荐区、网友讨论区和投票区等,并与山东妇女网相互链接,自荐家庭可自行登陆网站,下载表格,经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盖章后,就近向所在乡镇(街道)、县(市、区)、市妇联申报。也可通过生活日报进行自荐,填写表格,经生活日报初评后向省妇联申报。
候选家庭将在齐鲁网、山东妇女网、生活日报进行事迹展播,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事迹展播结束后,按照3:3:4权重相加的原则,组织专家和群众代表、省新闻媒体负责人、广大网民进行投票,最后确定山东省“最美家庭”及提名奖。
“5·15”国际家庭日期间,主办单位将联合举办“最美家庭”表彰活动,并根据组织家庭参与活动情况,评选表彰最佳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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