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出租客运新规实施后接首例加价投诉

2014年03月10日 17:18
来源:沂蒙晚报
许多打车的市民对于恶劣天气下出租车司机“漫天要价”的行为深恶痛绝。如果雨雪天,出租车司机与乘客事先议好价,事后又接到投诉,这种情况又算不算是私自加价呢?近日,临沂市出租办接到了一起类似投诉,而这也是2012年执行修订后的《临沂市市区出租客运行业收费办法》以来首例因恶劣天气加价引发的投诉。
 
事件:出租车大雪天加价 遭乘客投诉
 
王师傅是石油出租车公司的一名白班司机。2月6日早上6点,王师傅与同事交班。王师傅告诉记者,虽然当日下起了大雪,路况很差,但考虑到乘客打车难的情况,还是出车了,“其实像这种情况,出租车每接一单都是赔钱的,当时我就产生了加钱的想法。”
 
早上7点左右,王师傅在工业大道与育才路交会处拉到一名前往临沂宾馆的乘客。在说明了加10块钱的要求后,乘客同意后上了车。最后,王师傅收了这位乘客15元。
 
“事后,我给出租办打电话询问这种情况。出租办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定是绝对不能私自加价的,但考虑到那天的行运路况恶劣,如果乘客自愿加钱也可以。”王师傅告诉记者,为了保险起见,后来所接的所有乘客,他都没有再加价。
 
2月28日,王师傅被告知他被投诉了。“我一猜就知道是下雪天拉的那位乘客投诉的。”王师傅告诉记者,虽然他当时很郁闷,但还是按照投诉单上的联系电话致电那位乘客并连连道歉。随后,王师傅又联系了出租办投诉科,被告知已经受理了这单投诉。
 
“虽然我知道按规定不能加价,但在那种恶劣天气下,我事先已和乘客商量好了,没想到还是被投诉,早知道我就不加钱了。”王师傅颇感无奈。
 
王师傅告诉记者,每一位出租车司机都有一个服务资格证,原始分都是12分,做得好的可以加分,但是一旦接到一桩投诉,一下就扣掉3分,还有1000多元的罚款,“平时大部分出租车司机碰到生病急需去医院的乘客都会减免他们的打车费,还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捡到乘客遗失东西立马归还,就这样一年最多加2分。如果你被投诉过,转去别的出租车公司都是很困难的,这就像一个司机信誉的衡量标准,大部分司机都是严格恪守的。”
 
各方说法
 
    出租车公司:希望乘客多一份理解
 
3月2日,记者联系了石油出租车公司,王师傅遭投诉一事得到了工作人员的证实。工作人员表示,每月的公司内部安全例会都会通报从出租办得到的认定投诉,并按照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罚,“王师傅的这个投诉比较特殊,毕竟他并不是强制性地乱加价,但规定就是规定,最终有没有认定投诉我们也说了不算,但是王师傅认错态度很好,很快就向乘客道了歉。”
 
“很多乘客知道出租车营运规定,比如任何情况下不能自行加价,所以遇到这种情况自然就会投诉。”工作人员表示,可他们也许不知道一个小小的投诉对于出租车司机来说影响有多大,“任何出租车公司都不会接受信誉受损的司机,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希望乘客能与出租车司机互相理解。”
 
出租办:雪天加价虽违规,但情有可原
 
同一天,记者从出租办投诉科了解到,乘客的这桩投诉最终并未认定,也就是说王师傅不会被扣分和罚款,只是对其批评教育。投诉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乘客的这桩投诉是2012年执行修订后的《临沂市市区出租客运行业收费办法》以来因恶劣天气引发的首例加价投诉,他们考量了很久,最终没有认定,“虽然原则上不能这么做,但特殊情况下情有可原。加上王师傅认错态度好,当时也确实征得乘客同意,所以投诉没有被认定。”
 
据了解,新办法取消原收费标准中等候费和雨雪雾天低速收费,改为时距并计方式。其中,雨雪雾天低速收费就是王师傅案例中的情况。在修订后的办法出台前,出租车司机在雨雪大雾天气是可以适当增收费用的。
 
多数市民:特殊情况下,加点钱可以接受 
 
近日,记者街头随即采访了市民对雨雪雾天是否可以加价的看法,大致得到两派意见。其中,遇到过此类情况并认为可以理解的市民不在少数。“我自己也开车,大雪雨雾天气确实很危险,而且费油,我认为出租司机在特定情况下在征得乘客同意的前提下,加点钱可以接受。”在市区做生意的张先生说。
 
持同类观点的市民大致表达同一个意思,认为合理即可接受,也不会随意去投诉。“以前没这个规定的时候,也遇到过恶意加钱的司机,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我就去投诉,可既然同意加钱,事后再去投诉,这种行为就有点不地道了。”市民李女士认为。
 
也有不少人认为,与广大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出租车行业还需加强监管,乘客权益受到损害后必然要维权。
 
探讨:恶劣天气下能否启用“雨雪计费”系统缓解打车难 
 
对于出租车运营新规,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和市物价局方面认为,时距并计弥补了驾驶员收入减少,并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市场供需矛盾,缓解上下班高峰时段驾驶员不愿进入中心城区营运、部分路段乘客“打车难”的问题,减少了挑客、强行拼客、拒载等违章现象,不仅可行而且十分必要。
 
新办法的修改除了能提高出租司机的收入,更多的是考虑了乘客的利益。新办法实施前,上下班高峰时段,市区及多路段打车难一直被市民诟病,在执行新办法两年后的今天来看,市民无不感受到了出租车司机越来越优质的服务,这是城市文明程度提升的一大体现。出租车公司作为营运个体,自负盈亏,管理体制的完善并不代表可直接提高司机收入。
 
从市民对雨雪雾天加价是否合理的看法中,大部分市民认为只要在合理范围内都可以接受,而这也印证了出租办投诉科为什么两年多来只接到一桩投诉的事实。可见,大部分市民还是宽容且理解出租车行业。
 
王师傅遭投诉的那天,出租车出车率不足平日的三分之一,这种情况下,市民对出租车的需求并没有减少,而规定又间接导致不少出租车司机不出车,这是否一定程度上让打车难上加难?
 
解决此类问题的根本办法也许惟有制定更详细的管理规定,比如将天气状况划分等级,不同级别执行不同标准,加价制定合理范围,既保证出租司机营运成本又维护了乘客利益,更重要的是能将出租车司机与乘客的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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