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当地媒体4月2日报道,云南省住建厅通报2014年第一季度云南省城市综合体项目推进情况,目前,云南省已开工建设65个城市综合体项目,85个项目正在进行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项目推进进展顺利。
根据云南省此前规划,到2017年为止,云南省要规划建设150个综合度高、带动性强、影响力大的城市综合体。2014年1月10日起实施的《云南省城市综合体建设配套实施细则》显示,云南省经专家评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省住建厅第9次厅务会议认定的省级城市综合体项目有150个。
《细则》指出,对经认定的省级城市综合体项目,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设立临时性的协调代理办事机构,由规划、建设、国土、税务等相关部门组成,作为绿色通道。
同时,该细则还要求,城市综合体项目业主可根据项目推进需要,向各地“代办制”机构提出申请,委托“代办制”机构实行免费全程代办相关手续服务。经过评审论证的城市综合体项目,要严格落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要求,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途管制。此外,各地可根据城市综合体项目对城市公共空间的贡献和开发利用低丘缓坡进行建设的情况,给予其一定的容积率奖励,但奖励数额最高不大于0.3。
另悉,根据云南省年度城市综合体建设资金需求情况,协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总行申请支持全省城市综合体建设的专项贷款规模。对已通过专家评审的城市综合体项目,在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前提下,在项目立项、建设中予以政策、资金上的支持,协同推进城市综合体项目目标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