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烫发前是一定要洗头发的,对头发进行修剪也属于烫发的一个程序。但是,近日,市民彭女士在烫发后却被要求支付58元的剪发费,由于没有剪发,彭女士将该美发店投诉到了12345。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发现美发行业收费名目众多,市民若不仔细询问,很容易掉进消费圈套。
没剪发却要收剪发费
17日,市民彭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的烫发经历。
几天前,彭女士的朋友送给她一张价值368元的烫发券。告诉她可以持此券享受免费烫发一次,如果剪发需加收28元钱,不剪则不收费。
14日下午,彭女士拿着烫发券来到位于解放路的好丽丝美发店。工作人员为她安排了美发师进行烫发。烫发过程中,美发师向她推荐了一款发膜,价值30元。听到美发师夸赞此款发膜的诸多功能,彭女士同意使用。烫发后,彭女士来到前台交款,却被告知需交88元费用。
“我只用了30元的发膜,为什么要收88元呢?”彭女士提出质疑。
“另外58元是剪发费。”美发店解释。
“我没有剪头发,为什么要收剪发费?”彭女士认为此项费用收取不合理。但是,美发店坚持必须交纳剪发费。由于烫完头发已经晚上8点多了,彭女士着急回家便交了钱离开。
15日,彭女士越想越觉得这钱交得不明不白,便拨打12345进行了投诉。
店家拒绝接受工商调解
16日下午,临沂市兰山区工商所两名工作人员与彭女士一起来到该美发店,对彭女士的投诉进行处理。
“我送免费券还送出问题来了?”该美发店一女性女负责人见到彭女士一行人之后,火冒三丈。该负责人称,美发店搞的这个优惠是为消费者着想,活动以来也陆续来过不少顾客烫发,烫后也按规定交纳费用,从来没有接到任何投诉,彭女士的投诉严重影响了她的生意。
工商人员指出,美发店送免费烫发券没错,也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但是,消费者享有知情权,美发店在在券上应写明需交纳58元的剪发费或服务费,或者在顾客到店使用前,提醒顾客需要交费。而美发店在顾客烫发后再告知需要收费,显然是不合理的,属于消费欺诈行为,必须退还顾客58元剪发费。
对于这个调解建议,该经理不同意,称不会退还58元费用,可以再送她一张免费美发券,彭女士没剪发可以继续来剪。而彭女士则称对该美发店的烫发效果非常不满意,也不敢再来剪发,将到别家理发店重新修剪。该经理对此不同意,称不满意可以让店里的美发师继续为她剪,一直剪到她满意为止。
调解将近一个小时,始终没能达成协议。在工商人员的劝说下,彭女士接受了美发店的建议,接收了美发店再次赠送的免费美发券。
不剪发收的是服务费
17日上午,彭女士致电记者,称上午美发店一男老板给她打电话,亲自将58元钱送还给她,并要回了她手中的免费美发券。
17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好丽丝美发店。该店的刘姓店长称,彭女士尽管没有剪发,但仍要交纳58元。“如果使用免费烫发券的时候同时剪发,这个费用叫做‘剪发费’,如果只烫发不剪发,这个费用就叫‘老师服务费’,也是需要交的。”刘店长说,不论剪不剪发,只要烫发,都要收费,“收费标准依据老师的等级,普通设计老师收25元,资深设计师58元,总监128元。”
刘店长称,彭女士手中的券是她的朋友所赠,而发型师在赠券时已经告诉她的朋友,此券可以赠予任何人使用,但必须缴纳一定的剪发费。而彭女士之所以投诉,是因为对烫发效果不满意,而不是对收取58元剪发费不满意。
而对于当天的处理情况,刘店长告诉记者,老板娘一年只来临沂一两次,而他是店长,在此店已经干了12年,对店里的事情负全责。“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我上午两次联系彭女士,并亲自开车将58元钱送还给她。”刘店长说。
对话
记者:你知道去烫发要收取剪发费吗?
彭女士:我朋友告诉我,剪发就收,不剪就不收。但没告诉我无论剪不剪发都要收费。
记者:你烫发之前,美发师有没有告诉你无论剪不剪发,都要收费?
彭女士:没有。烫完交钱的时候才说。
记者:你投诉的原因是什么?对收费不满还是对服务不满?
彭女士:都不满意。如果券上写着无论剪不剪发,都要收取58元服务费,我可能就不来烫发了。如果烫发后效果特别好,我也可能会像其他用券消费的顾客一样,交钱就交吧,也不投诉了。
记者:投诉主要是因为对烫发效果不满意?
彭女士:算是吧。如果花58元钱烫一个免费的发型,谁还会投诉呢?投诉虽然不像打官司那么麻烦,但来来回回地处理也很耗精力,而且还惹气,被人骂作贪小便宜,心里很不舒服。
记者:为58元钱维权一波三折,觉得值吗?
彭女士:现在年轻女孩子烫发,谁还在乎58元钱?而且人家还为咱忙活五六个小时。但是,美发店事先没告知我要交费、烫发效果不好、处理投诉的时候态度又那么差,综合原因才让我将此事追究到底,要个说法。
记者:对美发师最终的处理结果满意吗?
彭女士:还行吧,毕竟店长亲自来送钱,而且道歉了。但是,我肯定不会再到这家美发店消费了。
相关链接
律师:希望能制定美容行业细则
持免费烫发券,即使不剪发也需要收取剪发费,到底合不合理呢?目前美发行业收费名目众多,是否有依据?为此,记者咨询了山东省铭星律师事务所孟凡玉。
孟凡玉表示,在烫发过程中,一般的流程都会涉及到必要的修剪,若未明确告知消费者,则说明店铺带有民事欺诈行为。根据消法,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如果剪发费用不包含在烫发费用之内,应该明确告知消费者,否则,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这笔费用。而且根据彭女士的描述,免费烫发券上并没有标明“即使不剪发也需要交费”,所以美发店的广告宣传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于虚假广告宣传行为,依据《民法通则》则是违背了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如果美发店在彭女士进店消费时便提前明确告知她,持有烫染券,即使不剪发也是需要付一定费用,而且彭女士也接受,那么美发店的行为便是合法的。”孟凡玉说。
孟凡玉还表示,多年之前,不论是剪发、洗发还是在理发店使用毛巾都是烫染过程的附属步骤,现在有些理发店打着免费烫染或者半价烫染的旗号,在消费者进店消费的时候收取毛巾费、洗头费或者剪发费,逐渐将理发的各种步骤单列出来,单独收费,等这些看似实惠的免费或者半价活动截止时,美发店的“店规”就此确立了。
“目前美发行业没有明确的行业法则,所以,一些美发店巧立名目,收取毛巾费、洗发费、剪发费等。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快立法,建立统一的行业法则,进一步规范美发行业。”孟凡玉说,这些看似优惠的活动,最终还是会转嫁到消费者的头上,市民在看到美发店借着各种由头推出免费或者半价优惠时,要保持理性,详细咨询具体的收费规则,不要被“免费”或者“半价”蒙蔽理性的思维。
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家在临沂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新闻中心,邮箱:4053691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