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不动产登记条例(草案)》并无“以人查房”字眼 仅是新增查询服务
能否“以人查房”最近再次成为热点。由于《不动产登记条例(草案)》报送稿的部分曝光,舆论对于能否“以人查房”议论纷纷,而国土部对此则以沉默相对。昨天,参与上述草案起草工作的一位专家透露,草案中并没有“以人查房”字眼,只是新增了查询服务。业内人士认为,“以房查人”被热议的背后是高房价和反腐问题。
热点:“以人查房”传言受关注
根据日前曝光的上报国务院的《不动产登记条例》初稿,不动产信息登记管理平台将与官员财产申报信息等系统并轨,官员瞒报登记资产信息将被“刹车”,依法“以人查房”已被写进《条例》第6章第72条。
而所谓的“以人查房”规定是指,秉承“依法查询”的原则对社会职能服务部门开放查询服务系统,同时有限制地放开个人“以人查房”查询服务系统。条例曝光的具体内容如下:“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依法查询制度。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以及取得权利人同意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信息。此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督机关等有权查询与调查,处理案件有关的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查询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国土资源部门起草。”
这一章节曝光之后,舆论一片哗然。在此之前,因为房姐、房叔频发,民众对通过“以人查房”来实现反腐、降房价等功能有一定期望。而利益相关方对这一条款存在担忧,认为这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在顶层设计完善之前,贸然开放“以人查房”不合时宜。
专家:草案并无“以人查房”字眼
记者就《不动产登记条例》询问了国土部相关人士,由于事情敏感,工作人员表示不便评论,只是表示,“我们不知道流出去的条例是从哪个渠道获得的,我们自己并没有看到这一条例,更没有办法评论其他途径获得的条例内容。”
就在舆论认为此次“以人查房”已经进入《条例》时,昨天,又有参与立法的专家透露,草案中并没有“以人查房”字眼,只是新增了查询服务,但对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查询有相对严格的规定。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还表示,草案也十分重视对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保护,若透露不动产登记的信息,造成损失的,也将背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青报记者了解,本次《条例》在查询领域并没有特别大的突破,这主要是因为《不动产登记条例》自己所承担的使命决定的。本质上说,不动产登记是一项物权制度,也是世界各国通行的方式。通过登记公示,既是对当事人权利的保障,也使第三人知晓物权变动情况,避免其遭受损害。
看法:热议背后是房价和反腐诉求
每到不动产登记有所推进,如不动产登记局挂牌、不动产登记条例修改的时候,以人查房等问题就会被炒作一番。这实际上反映了社会对高房价、反腐等方面的诉求,已经远远超过了不动产登记的范畴。
公开资料显示,在国外,各国房屋登记信息公开范围和口径虽有所不同,但一般都限于“以房查人”,“以人查房”受到严格控制。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告诉记者,不动产登记本身并不是房地产调控,目的也并非反腐。“目前不动产登记推进面临两大阻力,首先涉及到个人私有财产或者隐私。另外一个阻力是人为因素,一些地方或部门属于拥有多套住房的群体,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住房信息联网,无异于打破既得利益,所以大多不愿主动配合联网工作。”
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家在临沂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新闻中心,邮箱:4053691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