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头盔男"尖刀拦路专抢独行女 强拆他人电瓶

2014年06月06日 09:22
来源:鲁南商报
2013年初,临沂市临沭县青云镇驻地的刘疃河南村西发生一起抢劫案:一名妇女在探亲路上被一骑摩托车的劫匪抢去随身财物。之后,附近乡村频频发生独行女性被抢劫案件。一时间,这个如幽灵般时常出现又神秘消失的“头盔男”,让附近村镇的村民人人自危。
回家路上,独行女遇“尖刀”拦路
2013年1月6日午后2点多,在临沭县青云镇刘疃河南村,一名妇女独自回家探亲,她裹了裹身上的大衣,在寒冷的风中前行。
“吱”一声急刹车,一辆摩托车在妇女面前停了下来。摩托车上一名戴着头盔的男子下了车,掏出锋利的匕首指着妇女,“别动!老实点!把钱拿出来!”头盔男恶狠狠地说。
妇女吓得不敢吱声,哆哆嗦嗦地拿出了身上仅有的一百多元钱。歹徒接过钱,顺手抢走了妇女的手机。眨眼见,摩托车消失在荒野中……
几天后,该镇白峪西街至黄河村的村村通的路上,村民张女士遭劫,所幸她的喊叫声让歹徒没能得手;同年3月14日,在镇驻地东北临沭、莒南两县交界处,一歹徒对一妇女实施抢劫后,又将一骑电动车妇女拦截,歹徒见妇女没钱,还强行拆卸了妇女所骑电动车的电瓶……
相似案件频频发生,受害群众提供的信息也高度一致:歹徒年龄在35-40岁左右,身高不足一米七,戴红色头盔,除大衣颜色不同,歹徒的其余特征基本一致。
头戴头盔,手持尖刀,作案后迅速离开……一时间,附近村镇的妇女再也不敢独自出门。有人说歹徒只抢东西,有人说不仅抢东西还欲行不轨,传言日盛,附近村镇的村民人人自危,让办案民警背负了很大的压力。
当年抢劫案,牵出一条重要线索
案件发生后,民警们多次开会讨论案件:青云镇地处莒南县、临沭县、河东区交界,劫匪流窜作案的可能性很大,但这个流窜的“圈”究竟有多大?东西最远的发案地点相距30公里,对一个驾乘摩托车做案的歹徒而言,如果是一人作案,这种远距离跳跃作案的概率有多大?“不管距离远近,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劫匪对辖区的地理环境了如指掌。”办案民警分析后认为。
为了尽快摸清线索,派出所民警到发案区域走访村民,查看连接交通道路的监控,分析劫匪可能逃跑的方向……但多次查访仍一无所获。
2014年2月11日,一个令民警振奋的消息传来,民警在莒南县板泉镇武阳街查访时,得到了一条重要线索。“大约10多年前,村南曾经发生一起抢劫案,挨抢的头都被打破了,最后那个抢劫的在村西被逮着了……”民警在与村民的聊天中,发现村民提到的抢劫犯与案件发生的区域、手法类似。
民警找到当年参加抓捕劫匪的村民了解情况,对方告诉民警:“当年我们从村南追到村西,直到把那个抢劫犯抓着。那人听说是北边岭泉乡的,不知判刑回来了没。”
当天下午,民警赶到莒南岭泉派出所协查,获知当年的劫匪王某是岭泉乡淇岔河村人,2003因抢劫罪被判刑12年,2012年1月释放回家,现在河东区一食品厂打工。随后,民警马不停蹄赶到莒南县法院,调阅了王某的案卷:王某10年前的抢劫区域、作案手段、抢劫对象等,跟辖区有待侦破的系列抢劫案如出一辙。
为致富走“捷径”,选定老地方作案
2月12日,当民警带着王某的照片赶到莒南县找到一名受害人卢某辨认时,对方一眼就辨认出劫匪王某。卢某说,当时自己回娘家路上遭劫,还险些遭到歹徒强暴。另一名参与辨认的受害妇女马某也表示照片上的人很像歹徒。
鉴于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立即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确定,最终确定王某系犯罪嫌疑人。4月17日,刑侦大队民警会同青云派出所民警实施抓捕,抓捕组在河东区某家禽屠宰场将王某抓捕。
被捕后王某以各种理由试图蒙混审讯民警。最终,在抓捕民警从其家中发现涉嫌作案的证据时,王某才承认这些案件均为自己所做。
原来,王某自刑满释放后,到处打工收入微薄,想走“捷径”致富的他便来到10年前抢劫的“老地方”,一人单独抢劫过路妇女。据了解,王某共作案40余起,抢劫财物累计5万余元。2014年5月30日,检察机关依法对涉嫌抢劫犯罪的王某作出批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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