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发布“城镇住房空置率及住房市场发展趋势”的调研报告。报告显示,我国家庭的住房拥有率已达到90.8%,其中城镇家庭住房拥有率为87.0%,农村家庭住房拥有率则为95.8%。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镇家庭住房拥有率显著偏高。
同时,2013年中国城镇家庭多套房拥有率为18.6%,与2011年相比增长了15.9%。2014年3月的季度数据显示城镇家庭多套房拥有率已上升至21.0%,但与此同时,住房空置率高达22.4%。
报告指出,自2011年8月到2013年8月,城镇家庭刚性住房需求显著下降,从28.2%降低至24.6%,下降近3个百分点。而2014年第一季度数据显示,城镇家庭刚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下降至22.2%。
另外,该中心在结合家庭在所居住房屋的年限和房屋面积,估算出有13.1%的城镇家庭有潜在的改善型住房需求。
那么这些需求中有多少需求能够实现呢?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主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甘犁指出,全国家庭中只有7%的家庭其刚性住房需求以及改善型住房需求有能力得到满足,其中,城镇地区剩余的可实现刚性住房需求为3.1%,可实现改善型住房需求为3.9%。
“我们在判断家庭是否有能力购买住房时采用的标准为家庭是否能支付新房三成首付款”甘犁解释说。
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调研的数据同时显示,中国城镇地区可实现刚性住房需求上限约为2300万套,可实现改善型住房需求上限约为950万套。而目前城镇地区家庭自有空置住房为4898万套,待售商品住宅约为350万套,总供给为5248万套住房。因此,即使不计算“十二五”期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供给,现有的存量住房已经可以满足可实现住房需求。
在住房空置率方面,甘犁提到,2013年,我国城镇住宅市场的整体空置率达到22.4%,比2011年上升1.8个百分点。据此估算,城镇地区空置住房约为4898万套。同时,经济适用房的空置率高达23.3%,仅次于商品房的空置率。数据同时显示,家庭年总收入最高的25%家庭拥有经济适用房的比例最高,达3.2%,比中低收入家庭高出近1个百分点。“收入最高的25%家庭拥有的经济适用房中27.5%的比例处于空置状态,经济适用房存在严重的资源浪费和‘错配’现象,未能充分发挥其社会保障作用。” 甘犁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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