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来到临沂市沂南县双堠镇和平村,一排排新建的蔬菜大棚跃然眼前,村民正忙着将采摘下来的丝瓜包装成箱。看着新鲜的丝瓜,村民刘乃庆介绍,这还是沾了“确权颁证”的光。去年,该村搞农村产权改革,给村民种的地、住的房确权颁证;拿到证后,村民们拿着承包地证书,以产权入股的方式,成立了润泽家庭农场,流转土地300余亩建起了大棚种植丝瓜。刘乃庆不仅把自家的2.6亩承包地入股到了农场,还承租了农场的一个大棚,今年3月建成使用,短短3个月时间就收入了近2万元。
临沂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作为保障农民权益、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基础工程,以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为目标,2012年5月启动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农村房屋产权确权颁证“三项主体改革”,以及农村产权交易、融资服务体系建设“两项配套改革”。按照的“两轮试点、三批推进、同步配套”工作思路,在前两轮试点基础上于2013年9月17日召开了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会议,全面推开改革。截止目前,第一批次的2186个村居已基本完成,第二批次的4052个村居压茬进行,还有的县村庄不分批次、全部启动,目前启动改革的村居占全市村居总数的83%,下半年将启动第三批和集中进行收尾工作。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关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确权颁证的意义不光是激活产权要素,促进要素流转和抵押融资,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也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础工程、长效工程,必须坚定信心,坚持改革方向不动摇。同时,各地地域特色、村情民情和经济发展水平各不相同,产权情况十分复杂,改革必须立足实际,坚持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市委副秘书长、农工办主任李宗保介绍说。为了实现“确实权、颁铁证”的目标,在推进改革中,临沂牢牢把握了“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村一策、因村施策、区别对待,避免“一刀切”、简单化;二是坚持依法规范,对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规定办理;对没有明确规定的,依照法律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妥善处理;对既无政策规定又一时找不到妥善解决办法的暂时登记搁置,待时机成熟再确权;对明令禁止的,坚决不予确权;三是坚持依靠群众,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尊重群众意愿,每个环节都让群众参与,每个步骤都反复酝酿讨论,每个争议都由村民协商解决,每项成果都经群众签字确认,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类排队,看哪些是政策界限问题、哪些是历史遗留问题、哪些是现实利益障碍问题,弄清楚问题的来龙去脉、关键症结,区别不同情况加以处理,做到了不捂“盖子”、不避矛盾、不发纠纷证、不留后遗症。
确了权、颁了证,关键是要让产权要素“活”起来。在推动主体改革的同时,临沂同步推进了农村产权交易、融资“两项配套改革”,积极构建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为实现农村产权依法有序自由流动搭建平台。目前,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和11个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已建成并投入运行,108个乡镇建成了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具备了基本的农村产权交易功能;沂南、沂水等县区与县信用联社等地方金融机构达成协议,利用新颁发的产权证书,已办理抵押贷款2000余万元。
通过这次改革,彻底解决了长期制约农村发展的农村产权虚置、关系不明问题,促进了农村土地、房屋等产权要素的自由流动,激活了农村生产要素,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改革成效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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