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保厅、财政厅日前联合通报了2013年度全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情况,临沂市获得奖励250万元。
据了解,此前公布的《山东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办法》确定,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对象为全省17个设区市。共设污染物总量减排奖、环境管理奖、水环境质量改善奖和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奖4个奖项,奖金总额为3000万元。其中每一个奖项设一等奖3名,奖金各120万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80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50万元。
经考核,济南市、德州市、青岛市获得污染物总量减排奖一等奖;莱芜市、东营市、泰安市获得二等奖;济宁市、滨州市、威海市获得三等奖。临沂市、日照市、烟台市获得环境管理奖一等奖;济南市、威海市、聊城市获得二等奖;莱芜市、菏泽市、泰安市获得三等奖。菏泽市、莱芜市、济宁市获得水环境质量改善奖一等奖;枣庄市、烟台市、临沂市获得二等奖;威海市、泰安市、德州市获得三等奖。烟台市获得第一类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奖一等奖;威海市获得二等奖。济宁市、泰安市获得第二类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奖一等奖;菏泽市、枣庄市获得二等奖;临沂市、潍坊市、滨州市获得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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