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最终未能在6月底前如约出台。
据悉,国土部6月通过的立法计划明确提出,上述《条例》年内完成立法。“《条例》牵涉部门较多,与现行法律、规章存在冲突,这些问题尚未解决好,即便如期出台,执行也成问题。”7月1日,参与《条例》讨论的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向本报记者表示。
而伴随着《条例》的推进,与之相关的房产税试点扩围的准备工作也开始启动。
针对近日有媒体称全国人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正就房产税展开密集调研的话题,国家税务总局的一位内部人士在电话中向本报记者承认“的确有这回事,但不便透露具体细节”。
事实上,在今年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挂牌后,就有专家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能为征收房产税提供帮助”。而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微博)也认为,重申房产税改革大方向已定,与之呼应的正是不动产登记的推进。
《条例》难产
6月底大限之期,官方既未发布《条例》出台的消息,也未公布《条例》草案上报。
“《条例》牵涉部门太多,与多个规章存在冲突,这些要统一,难度很大。”7月1日,国土系统一位不具名官员向本报记者表达了他对《条例》未出台的理解。
事实上,部门利益一直是统一登记之路上的绊脚石。7年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已写入《物权法》,但因分歧较大,未规定统一登记的范围、机构和办法,而这些问题至今仍未彻底解决。
如今官方的表述称,《条例》的立法进度变为6月底前提交送审稿。而国土部6月审议通过的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也再度明确,力争6月底前将《条例》草案上报,年内完成立法。
“由国土部地籍司负责的《条例》草案几易其稿,提交给国土部法规司后,又修改了不少内容,但问题仍比较多。”程啸对记者表示。
“一个主要的原因是起草部门对房屋登记制度的实际运行情况不太了解,对于涉及多部门的改革,开门立法应该是更为明智的选择,而不是闭门造车。”程啸直言。
而《条例》难产除部门利益外,当然还包括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相冲突的法律法规需要修改。
据悉,当前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相冲突的法律法规很多,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森林法》、《草原法》、《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等,“若不作相应修改,将来《条例》的执行就存在困难。”安邦咨询宏观组高级研究员杨志荣说。
同时,地方也可能再次成为阻力。据本报记者了解,此前住建部致力推进的房屋登记联网,迟迟未有进展,就是与地方阻力密不可分。目前的现状是,有些地方的房屋登记管理是完全独立的,既不归属房管部门,也不属于国土部门。
为房产税做准备
“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是一个难度极大的问题,它是收房产税的前置条件。”7月1日,杨志荣对本报记者表示,不只是地方政府、部分官员反对,广大有房阶层也都会对此有抵触。他们担心,政府获得个人住房信息后,会成为收取房产税的直接证据。
“在土地国有化、70年使用权出让金一次性收取的情况下,开征房产税实际上就是重复收税,如果很多人都表示反对,那么就应该缓一缓,而不应该‘霸王硬上弓’。”杨志荣说。
“完成不动产登记需要3到4年时间,而房产税开征的时间节点也差不多。”杨志荣认为,不动产登记来的不是时候,而房产税开征同样需要解决政策困境。
而最近部委关于“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的表态,也被专家解读为房产税试点将扩围。
与此同时,日前多个城市已将房产税试点方案上报国务院待批。“房产税的开征会为地方政府的支出找到一笔收入。”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曾康华对记者表示,目前,各地卖地收入锐减,征收房产税的意愿会增强。
而积极推进房产税改革的贾康则表示,房产税还应涉及在整个不动产开发、交易、保有等环节,都要加以整合。尤其是在保障和市场的“双轨”统筹下,“从不动产开发到住房交易,再到住房保有各个方面的税费改革,都不可避免。”杨志荣认为,推进住房税收改革,就是要调节高端,这势必会触动既得利益,牵一发而动全身。
“要推行这一改革尚有不少困难,包括住房产权归属不清晰、缺乏专业评估队伍等。”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但目前与房产税开征相悖的,却是各地财政日益维艰,眼下许多地方相继传来降价的消息,个别地方甚至传出征收房产税是为了调控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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