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出台政策,只要银行积极发放优惠利率的首套房贷,省财政将按贷款额的3%向银行支付财政补贴。不过,昨天记者登录成都市财政局网站时却发现,这则于7月31日发布的政策在该网站已无从查找,而其他发布的信息则无变化。据多位知情人士介绍,信息确实已经被相关政府部门撤回。
7月31日,成都市财政局网站公告称,省财政厅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对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居民家庭在四川省行政辖区内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提供贷款,且贷款利率不超过(含)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按金融机构实际发放符合条件贷款金额的3%给予财政补助。
去年下半年以来,银行全面收紧房贷,不仅8.5折、9折等优惠绝迹,部分银行甚至将首套房贷在基准利率上提高5%或10%。加上限购等政策,导致楼市去库存压力骤增。银行业内人士表示,这一方面是由于低利率房贷使银行无利可图,另一方面则是由于首套房贷风险比二套房贷更大。为此,今年5月,央行召开住房金融服务专题座谈会,要求各银行在现有资源情况下,根据市场需求,优先确保住房消费贷款的资源配置。
今年6月以来,全国超过30座城市对楼市限购政策做出调整,力促楼市消化库存。四川省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四川商品房销售面积2396.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1%。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四川省发布通告,由财政补贴银行,变相推动银行放松房贷口径,拉动购房者入市买房。
不过,该补贴政策是否仍在执行,或仅是政府网站撤下了该政策文件,截至记者发稿时,并未得到相关部门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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