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创新创业载体环境,郑州市政府制定了《郑州市创新创业综合体建设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并于昨天下发。
《办法》明确,2014年~2016年郑州市将规划建设20个综合体,单个综合体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其中,航空港实验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和金水区各规划建设2个综合体,其他县(市)区各规划建设1个综合体。这些综合体主要用于企业培育、创业孵化,不仅具备专业的技术平台,还要求配备投融资、市场营销等高端服务。
另外,从2015年起,综合体三年内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市级财政将拿出给予全额奖励。
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家在临沂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新闻中心,邮箱:4053691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