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已售公房维修资金使用全面"提速"

2014年11月28日 09:52
济南已售公房维修资金使用全面"提速" 济南院子
11月27日早,新华网记者获悉,济南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与建设银行山东省营业部签订协议,正式启动我市已售公房维修资金数据移植工作,这标志着我市已售公房维修资金使用“提速”,进入了系统化审批新阶段。
    一、已售公房为何要进行数据移植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济南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以个下简称资金中心)接到大量的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件,多数是咨询已售公房维修资金如何办理或是不好办理的求助件,资金中心员工一方面认真解答、协调解决群众的求助,一方面也在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想法设法为群众服务,做了大量的职责范围以外的协调工作,虽然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和有关单位的积极配合,但在资金中心人员少、工作量大的现实情况下,确实有些不堪重负。为此,在市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研究解决已售公房维修资金使用难的症结所在便提上了资金中心的重要议事日程。
    按照现行工作流程,已售公房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专户前,申请支用专项维修资金一般程序是: 1.房屋原产权单位建立维修资金明细账,按幢开立维修资金账户; 2.申请单位对维修项目进行现场查看,制定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3.对维修、更新改造方案在物业管理区域醒目位置及相关楼宇出入口进行公示不少于五日; 4.书面征求与维修更新改造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意见; 5.选择施工队伍,签订维修合同; 6.申请单位持相关申请资料到资金中心办理维修资金使用审核及首付款拨付申请。
    从以上流程可以看出,房屋申请单位的作用尤为突出,已售公房维修资金的申请主体是原售房单位,业主要求维修应由售房单位提出申请、组织实施,办理支用手续。售房单位不正常经营或破产的,应由其主管部门或接管单位协调办理。但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影响了维修资金的正常使用,一是部分房屋经过了多次业主变更,现业主不知道当初的房改单位是哪家;二是原售房单位因各种原因已不正常经营或面临破产;三是原售房单位联系方式变化,难以取得联系;四是个别原售房单位出于某些原因不配合工作;五是部分单位经办人员不清楚办理程序,导致资金支用慢,业主不满意。为解决以上各种问题,在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和建设银行等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资金中心正式实施数据移植,各已售公房原产权单位在银行开立的维修资金账户全部销户,账户余额全部移植到济南市房改房维修资金管理系统。
    二、数据移植后群众得到哪些实惠
    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就是维修项目不知道怎么申请、无单位帮助申请等,而部分原售房单位反映的问题是程序复杂等,不管是单位,还是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合规合理,数据移植后这些问题都可以得到圆满解决:
    一是对于破产、改制、不能正常经营的单位,维修资金使用可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托的代管单位代表业主作为资金申请主体,这就避免了无人申请的问题。
    二是对于由于各种原因银行账号不能正常使用的单位,以前会出现的问题是维修费用无法正常划转,数据移植后可直接划转到施工单位,这样就解决了因单位问题导致资金无法使用的难题。
    三是数据移植前,原单位要支用维修资金必须到银行打印维修资金楼幢查询表,查询账户余额。数据移植后,原单位只需在房改房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备案后,就可随时查询本单位账户余额。这就加快了原单位资金支用相关手续的办理速度。
    四是数据移植前,原单位申请维修资金使用审核通过后,资金划款需要4个工作日,数据移植后可当天办理划转手续,加快了资金划转速度,提升了服务群众的工作效率。
    三、贯彻房管“五服务”,想法设法为群众服务
    2014年,按照市住房保障管理局“五服务”活动部署,济南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以服务民生为己任,不断规范资金归集和审批使用管理,推出了一系列创新服务新举措,推进已售公房维修资金指导建账,开发业主自治管理平台,打造高效审批服务平台,破解了困扰民生的一系列难题,已售公房维修资金数据移植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
    看起来虽然简单,但是为全面实现已售公房维修资金业务信息化管理,在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市财政局和国资委等上级部门的支持下,资金中心的全体员工为此做了大量的调研、协调和落实工作,对已售公房维修资金总账户余额进行了认真核对,软件公司与建行对移植数据进行了多次测试,保证移植数据准确无误。虽苦虽累,但是资金中心的全体干部员工在“五服务”活动引领下,切实贯彻为群众服务的宗旨,坚持把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融入为群众服务的一点一滴中。为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在今后的发展道路上,中心将坚持以“五服务”活动为总抓手,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破解困扰民生遗留难题,为推动济南市维修资金监管工作健康快速发展,确保广大群众安居乐业做出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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