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后督察开始,包括工业污染治理在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攻坚措施执行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均需亮出“家底”!8日起,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督查二组将对全市土小企业清理取缔情况、高硫高灰煤炭限制使用情况、市辖五区及各县城区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情况进行集中后督察。
为确保《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攻坚行动方案和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市委督查落实委员会办公室经研究决定,突出时间节点和推进节点,拟于6月上旬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后督察。
其中工业治理方面,主要是督察全市的重点污染企业治理情况、在线监测设施安装情况、新排查企业达标排放情况、环境执法监管情况、土小企业清理取缔情况、高硫高灰煤炭限制使用情况、市辖五区及各县城区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情况。
督查方式主要是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实地检查、分析汇总。督查中发现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或滞后时间节点的,一律公开曝光。对履职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公开约谈直至行政问责。
工业污染治理工作晒“家底” 1459家土小污染企业被清除
57家停产治理 412家限期治理
57家停产治理企业,已有7家企业解除备案正常生产,16家企业进入试生产阶段,6家企业申请试生产,3家企业整改方案备案,25家企业停产或长期停产。
412家限期治理企业,已有300家企业完成整改方案备案,解除限期治理;关闭、搬迁26家;停产整治86家。
重污染企业“退城进园”
严格工业项目准入,中心城区五区内一律停止新上钢铁、焦化、化肥等重污染项目。对分布集中、排放浓度达标但排放总量超标、严重影响区域环境容量的企业,采取“退城进园”措施,罗庄区每年搬迁关闭高污染行业产能20%以上,3年达到60%以上。确定在兰陵县规划建设矿业冶金产业园,在临港区规划建设冶金、建材和化工产业园。6月10日前,由发改委确定搬迁企业名单。
严控燃煤质量
中心城区五区范围内,严禁使用含硫量超过0.6%、灰份超过15%的煤炭。检查煤炭经营网点及重点用煤企业共267户,对煤质不合格的31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推广应用新能源。引导实施“油改气”、“煤改气”等工程,今年确保实现全市天然气消费量达到7亿立方米;组织实施省、市级太阳能集热系统补贴项目55个,日产热水1600吨。
西部板材整治升级
以建设国家级出口木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为契机,推动西部板材企业向园区集中,配套建设西部集中供热中心。排查西部板材燃煤锅炉3006台,已实现集中供热87台,改电、气49台。2015年10月31日西部集中供热中心建成后,全部实施集中供热或改电、气。
排查燃煤锅炉979台
对耗煤建设项目实行煤炭减量置换,坚决拆除或改造一批排放不达标的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各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共排查燃煤锅炉979台,目前已取缔456台,改电、气261台,还有262台正在改造。
专项、夜查达4790家次
今年以来,全市共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夜间检查等行动4790家次,立案查处大气环境违法行为420起,查处案件增长385%,处罚金额3000余万元,同比增长641%;市环保局联合法院对未按期缴纳罚款的20余起案件,按照每日加处3%罚款的规定,追缴罚款300余万元;环保、公安联勤联动查处环境犯罪案件、治安案件56起,刑事拘留、行政拘留71人。
新排查重点排污企业265家
对全市重点排污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全部实施限期治理,对治理不能达标的一律停产治理,对治理无望的一律停业关闭。
截止5月底,新排查重点排污企业265家,不达标116家,其中采取限制生产27家,停产整理70家,停业关闭19家。
建陶行业开展“零点行动”
6月1日零时起,分10个检查组、20个监测组,对全市84家建陶企业开展全面监测检查,对监测超标的,一律从严查处。
排查土小企业1459家
累计排查土小污染企业1459家,已全部清除。对3个区7个街镇137个村居进行了“地毯式”摸排检查,对516家土小污染企业进行后督察。
257家重点企业在线监测
412家重点企业,应安装在线监测设施284家,已安装257家,与环保部门联网255家,通过审核133家。
曝光违法企业276家
在媒体开辟“向大气污染宣战”专栏,持续曝光污染企业和治污不力的县区、部门。153家重点排污企业在门口设立承诺牌,确保排放数据实时更新;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累计公开发布环境违法案件109起,曝光违法企业27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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