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老头乐”变身“老年杀手”

2015年07月08日 15:12
来源:临沂资讯网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老年人也希望改变出行条件,而“电瓶三轮车”( 俗称“老头乐”),既能挡风避雨,又可以乘坐三至四人,价格便宜,操作简单,即学即会,也就成了老年人群体的最佳选择。但随着“老头乐”的增多产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也同样居高不下,据不完全统计,河东区2014年共发生各类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58起,其中涉及电动三轮车的就占20起,占事故总比例的13.5%。
 
“老头乐”的驾驶人主要为老年人,他们大多未经过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交通安全知识匮乏,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对路面突发情况的判断和临危处置能力特别低,遇到紧急情况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猛拐掉头、转弯、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长时间占用机动车道、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普遍存在,老年人因年龄大,反应迟缓,听力、视力下降,有时分不清红绿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老头乐”本身技术含量不高,大多制造工艺粗糙,特别是制动系统达不到基本安全要求且缺乏维护。这些车辆上路行驶,势必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危害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九成“老头乐”无牌无证无保险,发生事故后根本无法承担高额的赔偿,这时部分驾驶人会选择逃逸,因其无牌无证,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老头乐”虽然给老年人的出行提供了方便,但是“老头乐”存在的安全隐患也不能忽视。为避免“老头乐”变身“老年杀手”,要加强源头管理,对非法生产拼装、不符合要求的厂家责令停止生产与销售,对擅自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电瓶车的,没收并处罚款和吊销营业执照,加强事故问责和刑事责任追究。同时交警部门要大力宣传无牌无证电动汽车存在的安全隐患,用典型案例和身边血淋淋的事故让大家从内心深处意识到违反交通法规的危害性和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作为子女,要仔细考虑父母是否适合驾驶“老头乐”,为了父母的人身安全,尽量不给父母购买“老头乐”,若一定要购买也要慎之又慎,严禁购买技术含量、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非法拼装的电瓶车。而老年人若要驾驶“老头乐”出行,则要掌握最基本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发生猛拐掉头、转弯、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长时间占用机动车道、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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