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地产盈利模式之辩: 租售结合绕不过去

2015年07月13日 15:20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在经历了完全散售、全部自持之后,开发企业已然接受:全散售会导致项目失去控制,影响开发商口碑;全部自持虽能保持项目形象,但会造成巨大资金压力,不适合内地开发商轻资产开发模式。因此众多开发企业已经重新理性看待并重视租售结合。
然而,理论人人会讲,到实操时,却总会遇见各种问题:
第一,如何“持有主力店,销售小铺”?解决此问题,要了解什么店叫主力店,什么店叫小铺?是以面积区分,还是以店铺在项目所起作用区分?如果以面积来区分,3000平方米快时尚旗舰店与3000平方米的餐饮主力店是否能划等号?如果以店铺作用来分,那么是应按对外形象确定主力店,还是按吸客力来确定?因此,以是否“主力店”来安排租售差异,其实是个很模糊的概念。
第二,如何“持有主要节点位置,散售其他位置”?所谓“节点”,不同项目有不同节点,入口、中庭、甚至次动线,都可能是关键节点,对节点判断不准,也会导致最后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第三,如何“散售后全包租(返租)”?返租模式有一个天然的弊端,通常开发商需要贴钱进行返租,承担经营风险,然而非连锁开发的开发商很难愿意用更多的后期力量投入到已经销售的物业中去。所有的经营风险仍然可能转嫁给了投资客。
那么,面对租售操作难题,有无解决的办法呢?笔者认为,常规性的总结只能作为辅助的参考依据,更多的需要在前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清晰的策略,用以指导后期的租售执行。在制定租售策略时,必需综合思考如下四大问题:
第一,不能脱离市场谈策略。市场是最能反映真实情况的事情。对于租售项目来讲,市场大势、投资客偏好、消费者偏好、租户需求等都是需要综合考量的因素。虽然需求端通常具有盲目性和可引导性,但整体大方向是不能逆转的。
举个例子,某地投资客的喜好集中在一二层,对于高楼层投资兴趣降低,高楼层的客户集中在租赁和自用型投资客,面积偏大。因此在策略制定中,低楼层面向大众投资客,高楼层以自用投资客和租赁客为主,制定不同的租售策略。
第二,不能脱离产品谈策略。销售型物业和租赁型物业在面积区间、开间进深比、公摊等方面有着不同的需求。只有前期制定出具体的策略,才能在产品设计阶段规划出市场接受的产品。笔者曾经见过一个市场上的项目,在前期规划阶段,公司制定了持有的策略,所有的产品规划都按照最能满足商户进驻的方式来规划,采用了最常见的商业内街做法,店铺面积100平方米左右。随着项目开发,资金出现问题,需要销售商铺回款,在推售商铺的时候发现产品面积偏大,要再做切分时发现店铺进深比不合适,最后销售时去化速度特别慢。
第三,不能死板固化谈策略。租售策略不是一个死板的策略,在策略的制定时就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变动因素。如市场可能发生的变化和风险,一定要站在现在看未来。比如,某个项目前期制定了高楼层租赁为主时,在销售中遇到了愿意购买的自用型买家,且业态与前期规划也非常吻合,这个时候是卖呢,还是租呢?
第四,不能脱离财务谈策略。一个项目的开发,归根到底是要实现财务目标。在制定好租售策略以后,一定要用财务方式进行验证。在验证中最好能判断最低预期与最高预期,并综合比较敏感性。特别是开发商在前期一定要算清楚账和想清楚开发目标,并尽可能地进行预判,否则很有可能出现因为财务目标发生变化而导致后期执行困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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