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朋友家串门交停车费 相关部门:收费是合理的

2015年07月25日 16:26
来源:沂蒙晚报
近日,临沂市区一小区物业对外来车辆收取停车费,这样的做法引来了业主及车主的争议。记者经过调查发现,我市不少小区都存在类似现象。小区针对外来车辆收取停车费的做法是否合适?记者对此进行了相关调查。
 
外来车辆进小区要收取停车费
“7月20日,我将车辆停放在了一个朋友的小区一夜,出来的时候物业向我收取了10元的停车费,这样收费合理吗?”22日,市民张先生致电市民服务热线反映道。
据张先生介绍,20日,他驱车前往兰山区成才路与东岳庙街交会附近一小区朋友家,进小区的时候,门卫给了他一张停车卡,并告知其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停车超过30分钟以上要收取停车费。随后,张先生有事出去了,车辆放在小区一夜,21日上午,张先生出小区门的时候,物业门卫收取了张先生10元的停车费,张先生对此不解。
22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区,据门卫介绍,“车辆进入时已经打卡,出去时就必须交费。如果需要经常来的,可以让业主给办理个通行证就不用缴纳停车费了。”
 
物业收停车费,居民看法不同
对于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一事,小区内的居民也有不同看法。居民周先生说,小区里的车多确实引起一些不便,但是小区也不是社会上的停车场,亲戚朋友来了还要交费,有点不合情理。
而居民王女士则说,“我们都是买了车位交物业费的,外来车辆没交费,我认为物业对外来车辆收费是合理的。并且实行收费后,外来车辆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小区停车秩序确实有较大改观。”
“收取这笔费用前,我们已经在小区内进行过公示,并向相关部门报备过,并得到批准。”物业工作人员介绍,小区车位紧张,若外来车辆免费停放在小区内,不仅业主们意见很大,还会影响小区管理。
 
相关部门:按照规定收取停车费是合理的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临沂市物价局,据工作人员介绍,2012年11月2日,临沂市物价局和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综合考虑车库租赁费的价格等因素确定。除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配送、维修、安装、执行公务等车辆外,停放超过2小时的外来车辆按照最高2元/小时/辆的标准缴纳场地使用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得超过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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