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首次贷款和二次贷款的,首付比例全部下调为20%。
9月6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我市于9月1号起,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具体标准为:在我市购买新建住房的,首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为20%。二手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做调整。
8月31号,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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