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目的是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保障,买房人可以据此享受较低的住房贷款利率,是城镇在职职工的一项法定权利。
然而,在实际运行当中,这项法定权利是否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呢?有没有一种可能:单位给交了住房公积金,自己也符合各种使用条件,但就是用不上?对此,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记者进行调查采访。
上班族买新房 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却遭拒绝
王先生在济南东部的高新区工作,年初的时候,他在高新区北部的一个商业楼盘看好了一处房子。王先生说,他看中的是一个名叫祥泰新河湾二期的楼盘,地址位于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与凤凰路交叉口处。
虽然房子看好了,但接下来贷款的事项却让王先生出乎意料。“一开始就问了,当时他们就说不能用公积金。”随后,记者在祥泰新河湾的售楼处与销售人员进行了交谈,售楼人员说:“现在是首付百分之三十,其它的走银行按揭。”销售人员明确表示祥泰新河湾这个楼盘不能使用公积金购买,而这也让王先生感到十分不满。
王先生告诉记者:“公积金利率低,用公积金的话每个月少还好几百块钱贷款。如果是总额的话,这些年还下来要差接近十万块钱。”王先生认为,用公积金是合理合法的。
那么,祥泰新河湾不能使用公积金的原因是什么呢?是不是这个楼盘不符合使用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要求呢?记者随后拨通了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咨询电话,工作人员对于商业楼盘如何才能满足公积金使用条件进行了答复,“楼盘要封顶,取得预售许可证,另外最重要的是这个楼盘要在公积金中心进行了备案才可以,包括具体几期工程,几号楼。满足了这些条件就应该可以使用公积金购买。”
随后,记者登陆了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在可贷款楼盘查询一栏输入祥泰新河湾后发现,由山东北城澜湾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新建徐家片区A地块祥泰新河湾花园也就是祥泰新河湾二期楼盘已经进行了登记,而且其中销售人员推销的六七号楼已经登记在案,对于这两座楼是否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人员回答的十分肯定,“预售许可证肯定已经办了。”
既然祥泰新河湾二期的六七号楼已经取得了预售许可证,那么,这两座楼又是否已经封顶了呢?记者随后来到了祥泰新河湾二期的施工现场,看到这片工地中的几栋楼施工已经接近尾声,其中也包括6号和7号两栋高层住宅。施工的工人表示,这几栋楼早已经封顶了。
如此看来,祥泰新河湾是一个符合条件的楼盘,本应该可以使用公积金购买,而现在的情况则让王先生怎么也想不通。
售楼人员道出原委:公贷资金回笼慢
市民王先生说,“不管用什么贷款,对开发商来说是一分钱不少,不知道为什么要出这个政策难为购房者,不让用公积金?”
那么,真正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销售人员给出了这样的答案,“现在房子做优惠,价位已经降低了,走公积金比较麻烦,手续也比较多。马上交房了,最晚16年5月份交房,开发商等不及。商业贷款一个星期就办下来了,公积金最少两个月。”
售楼人员告诉记者:“现在是准现房,马上都交房了,他不可能说房子都交给你了贷款还没放下来,所以现在开发商只让你用商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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