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临沂
北城新区蒙山北路与卧虎山路交会西北角
滨河新天地小区的李先生,9月15日到物业充值水费时,却被物业告知其未缴纳物业费,拒绝给李先生的水卡充值。“水费和物业费还是连在一起的?”9月17日,李先生打来热线反映了此事。
“由于物业不给充值水卡,现在家里已经停了水。”李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确实拖欠了1000多元的物业费,但他并不是不想缴,是因为物业没有达到收费标准相应的服务。
李先生认为,水电和物业费并没有牵扯,即便是没有缴纳物业费,物业也不应当不给充值水卡,影响到业主的正常生活。
当日下午,记者将该情况向市房管局进行了反映,物业科工作人员表示,物业与业主双方应当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业主应当履行缴费的义务,物业更应当做好相关的服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充值水费其实也是物业的服务之一,享受服务的同时也应当缴纳相关的费用,不缴物业费肯定是不合适的,如果都不缴,势必会导致物业的正常服务工作无法开展。
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已经协调该小区物业负责人尽快对该业主的水卡进行充值,恢复供水,并做好物业的相关管理工作,但也希望业主能够缴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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