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山东将降低采暖费征收标准的消息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虽然看到降价的消息很高兴,但许多临沂市民还是心中存疑,这会是真的吗?
这条消息的原文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鲁09432号)文件,2015-2016年度取暖费调整,每平方米由25元调整为19元,取暖期10月25号至3月25号!”从消息中看,不但取暖费降了,连供暖时间都延长了,可仔细一看,似乎又有许多疑点。
一些网友分析道:“首先,山东省各地市的取暖费并不是统一标准的,可这文件一下子把全省取暖费全部统一了,可能吗?其次,10月25号供暖是不是太早了点,那个时候应该还不算冷。”
23日,记者咨询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得知,目前物价部门并未接到调价的通知,交纳采暖费暂时没有变化。对于网传的降价消息,工作人员表示,略加分析便可知该消息并不可信,属于谣传。
“首先,供暖价格的调整,是由省政府授权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并不是省人民政府直接制定。而且,相关价格调整的文件一般由物价部门下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次,根据每个城市的自身情况,取暖费的价格并不统一,各地市都是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
此外,消息中提到的文件编号格式也不对,省政府下发的文件一般以“鲁政发[年份]编号”开头,而上述文件编号只是“长得像”,记者在网上查询也未发现相应文件。
网传的消息是假,那我市是否有调整取暖费的可能呢?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物价部门正对供热成本进行监审,由于工作还未结束,是否调价还不能确定,有待数据出炉后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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