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建筑多短命 是滥用“破窗理论”的恶果

2015年12月02日 14:21
来源:深圳新闻网
近段时间以来,一些城市刚建成没多久就被爆破拆除的消息不断见诸媒体。比如,位于陕西西安市繁华路段的“环球西安中心”项目,自1999年建成后就未被使用过,日前在一声爆破声中灰飞烟灭。还有河南郑州市2010年建成的一座天桥,仅仅使用了5年多就被拆除。我国城市建筑的短命现象频发,在很大程度上是对“破窗理论”滥用的恶果。
简单地说,“破窗理论”就是“破坏有益”。该理论最早是由法国19世纪著名经济学家巴斯夏提出来的。他曾经举例子说,假设一个人砸碎了理发店玻璃窗,这一行为虽然对社会造成了破坏,但是理发师的不幸却是社会的福音,它将为玻璃生产商制造出商机,生产商拿到钱后又去购买其他生产商的产品。在乘数效应的作用下,他给社会造成的损害只是一次性的,可是给社会带来的就业和财富效应却是连锁性的。
一些地方政府长期以来奉“破窗理论”为圭臬,为了追求更高的GDP,获得更好的所谓政绩,在城市建设中热衷于搞大拆大建,甚至视城市规划如同儿戏。在一些主政者的观念中,反正建筑搭建的时候创造了GDP,拆除的时候照样会创造GDP,还增加了就业,拉动了下游产品的生产,有如此多的好处,何乐而不为呢?
其结果,我国的建筑寿命普遍偏短。按照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100年。然而,现实生活中,许多建筑的实际寿命与《设计通则》的要求有相当大的距离。目前我国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每年新建面积近20亿平方米,使用了世界上40%的水泥、钢筋,但建筑的平均寿命却只能维持25-30年。与欧洲住宅平均寿命在80年以上、美国住宅平均使用年限也有44年相比,我国建筑的短命现象十分突出。
实际上,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有一定道理的“破窗理论”,本身就存在着内在的缺陷,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忽略了资源的稀缺性。很显然,在稀缺资源的约束下,对建筑物过于频繁地拆除,必然会对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而政府公共财政的额外支出,也必然会占用其他方面、特别是用于民生的支出。更让民众不满的是,少数官员还在乱拆乱建中趁机浑水摸鱼、中饱私囊。事实上,建筑工程领域一直是我国腐败问题高发的重灾区之一。
因此,大量建筑短命现象的出现,反映的其实还是发展观出现了偏差。在当前大力提倡绿色节能环保与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时期,我们的城市建设更应该注重有效性和长期性。这不仅需要地方政府尽快转变发展理念,还需要制定更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并在建设过程中尊重规划。此外,还应建立和完善重大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的损失和浪费一追到底。只有如此,城市建设中的短命建筑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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