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致贫”一直以来都是一个让人伤感的词语。14日记者从临沂市人社局获悉,自2016年起,5种抗肿瘤分子靶向类药品纳入我市大病保险范围,届时特殊大病患者拿“天价”药品将少花钱了。
“疾病对患者来说,不仅是身体上的痛苦还有经济上的压力,特别是家庭不富裕还必须服用进口药物的病人。”今年69岁的刘大爷如是说。由于身体不适,经诊断,刘大爷患有恶性淋巴瘤,在专家的建议下开始服用“美罗华”针对性治疗。打一针需要20990元,需要长期服用,虽说刘大爷子女孝顺但天价药还是让一家人承受了很大的经济压力。
“2016年起,我市将扩大大病合规医疗费用范围,其中包括《药品目录》规定的药品费用(含乙类药品个人自付);《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中除去不予支付项目(全自费)外的其余费用(含个人自付部分),以及部分抗肿瘤分子靶向类药品费用。”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大病保险报销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切实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
据介绍,抗肿瘤分子靶向类药品,它们能作用于病变细胞而不伤害或少伤害正常组织细胞,对于癌症患者来说目前还无其他替代药物。“这些治疗效果不错的靶向药物未被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且药价很高,这让不少患者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明年起,我市将5种靶向药物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这极大减轻患者负担。”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药物这样报销
例如靶向药物2万元,按规定个人先自付1万元,还剩1万元,按特病门诊报销即9500元*70%=6650元,这是居民医保报销费用。
根据大病报销政策,1.2万元以上部分分段、分别给予50%、60%、65%补偿。13350-12000元=1350元。1350元报销50%为675元。最终2万元的药品报销费用为6650元+675元=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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