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五个县的供热主管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被临沂市住建局约谈,约谈时,市住建局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解决存在的供热类问题,保障居民温暖过冬。
据了解,11月10日以来,我市九个县城陆续开栓供热,运行总体平稳,形势良好。但是,随着供热工作的逐步推进,供热问题成为市民关心关注的焦点问题,特别是供热时间和供热温度不达标问题反映量较大。11月10日至12月8日,12345市民服务热线累计受理九个县居民供热类诉求5666件。此次被约谈的五个县共受理4458件,占九个县总量的78.7%。
约谈中,市住建局要求各县供热主管部门、各供热企业要认真研究、举一反三,积极解决存在的问题,继续毫不放松地抓好各项工作,确保供热时间与供热温度达标。
根据约谈要求,各县供热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内供热工作再进行一次全面安排和部署,立即组织供热企业开展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稳定运行的大排查活动;深入到重点单位和区域检查供热情况,组织人员深入首站、换热站和居民家中进行排查、走访,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特别要求加强燃气取暖壁挂炉的安全管理,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增强用户安全意识。
暖气热不热是居民最关心的。约谈时,要求各供热企业切实加强供热运行组织,采取调配优质煤炭、提高整体供热参数和加强走访、主动上门服务等有效措施,保证供热质量。同时,加强对热源、管网和楼道内管道等供热设施的巡检,做好楼道内和井室管道的防寒保温工作,杜绝发生冻害事故。为随时处理居民反映的问题,供热企业需安排好供热期间的昼夜值班、来访接待等工作,增设公开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及时处理居民报修。
记者王富军 通讯员刘高祥 刘文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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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供暖,先交配套费?
部门:今年是沂南首次集中供暖,配套费没算到房价里
“我们小区到现在还没供暖,物业说让我们先交每平方米53元的暖气配套费,要不就不给供暖。”16日,家住沂南县芙蓉路与朝阳路交会华苑怡景小区的李先生打来热线咨询,物业收取的暖气配套费是否合理?
据李先生介绍,该小区往年冬季供暖,是由小区自行烧锅炉供暖,一般是从11月底开始,供暖100天。而今年供暖方式有所改变,小锅炉被废弃,统一由市政集中供暖。
“我们小区往年自己供暖效果也还不错,为什么要突然改成集中供暖?其实这倒也没什么,只要能按时供暖就行,可我们小区,到现在还没暖气可用。”李先生说,前不久,物业贴出通知,要求业主缴纳暖气配套费,每平方米53元,若不缴纳该费用,便不给予供暖。
对于物业的通知,李先生有几点疑问:首先,这个配套费收的是否符合相关的政策,有没有依据;其次,这部分配套费该由谁来交,是由业主自己承担,还是由开发商来缴纳。“我记得临沂市区集中供暖也需要缴纳供暖配套费,但这个钱并不是业主来交,而是由开发商统一缴纳。”李先生说。
16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沂南县城区集中供热工程指挥部。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小区加入集中供暖时,需要提前缴纳城市供热管网配套费。而配套费需要由谁来缴纳,今年确实是要求业主自行来承担的,之所以如此,是根据沂南县供暖的实际情况而定的。
“供暖配套费和其他的配套费相同,即便是开发商来承担,这部分成本也已经计算到房价中。临沂市区集中供暖已经多年,相对比较成熟,配套费的成本已经体现在房价中。而沂南县与临沂市区的实际情况是不同的,今年是沂南县首次实行城区集中供暖,往年并未有过供暖配套费的收取,这部分配套费的费用自然也没有计算到房价中。现在让开发商来承担这部分费用,是不大现实的,而且说到底,配套费也是为业主供暖服务的,所以,这部分费用暂时需要由业主来承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现行制定的政策,对于以后新建的小区,供暖配套费将由开发商来承担,但最终,可能还会计入到房价中。
记者陈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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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微信群处置供热突发事件
为保障我市供热质量,临沂市公用事业管理处创新城市供热管理,利用互联网快捷、方便、智能、互动优势,创建了临沂城市供热微信群。
据了解,临沂城市供热微信群以供热主管部门和各供热企业相关人员为主,邀请了省内外和我市的热力专家加入,实时调研供热指标、数据,综合分析临沂城区供热现状,及时了解国内外城市供热先进经验,探讨研究城市供热“十三五”发展目标和方向,加强信息互动交流,及时报送反馈信息,便于快速处置供热突发事件,确保居民温暖过冬。
记者王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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