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广泛宣传“消费与发展”的年主题,引导广大企业城实守信、依法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弘扬维权,扶优限劣,促进临沂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由山东省临沂市工会、市消协、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场信息报、沂蒙晚报决定联合开展临沂市“年度十佳企业”创建评选活动现已启动。
本次活动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促进企业诚信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开创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新局面作出贡献。
记者获悉,该活动的参赛标准必须是临沂市龙头企业,年营业额1000万元以上,在省内外具有相当知名度,企业具有相当规模,在当地经济发展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并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热爱公益事业,承担社会义务,招用下岗人员,积极参与助学、扶贫等活动,并受到政府、社会或新闻媒体的好评。企业创新发展动力足,科技含量高,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强,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并在本年度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本次评选活动审查材料由组委会慎重研究,拟定名单,名单确定并报临沂市有关领导审批后,对当选单位下发通知。入选单位将统一表彰,颁发奖牌奖杯证书,集中备案存档。当选“十佳企业”单位,将自动入围2015年度“市长质量奖”候选名单。为扶持和表彰各业中的标兵,树立我市的良好形象,激励大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并有沂蒙晚报、市场信息报专题新闻进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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