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管理,有效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日前,临沂市公布了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将6个部门的12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不再纳入《临沂市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将2个部门的3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纳入清单管理。本次清理规范后,市级清单共保留19个部门39项行政审批中介收费项目。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是指各审批部门(单位)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统称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统称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
此次清理规范,参照国务院、省政府相关做法,我市明确了三种清理规范方式。第一类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改为由审批部门根据审批工作需要自行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主要涉及水利、环保、地震等部门的3项事项。第二类是仍需由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但申请人可按照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同时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技术评审评估,主要涉及发改、国土、安监等部门的9项事项。第三类是调整纳入清单管理。根据省政府调整下放审批事项情况,及时对应调整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收费项目清单,将农业、人防等部门的3项事项调整纳入清单管理,确保了清单的时效性,为有效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提供了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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