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等职业学校秋季入学工作已全面展开。6日,记者从临沂市人社部门获悉,我市全部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其中,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范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生。
据悉,2015年,全市技工院校招生1.411万人、在校生3万人,均创历史新高;技工院校毕业生7333人,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实施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及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学费全免政策,让家庭困难的技工学校学生不必为学费犯愁。
“为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我市便全部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市人力资源办公室技工教育科工作人员介绍,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范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生。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补助为,对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当地同类型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同专业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据介绍,为解决家庭困难技工学校学生学费问题,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自2015年起,资助标准由原来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2000元。
根据要求,我市将严格执行联合办学(校外教学点)审批备案工作,全市技工院校新申请开展合作办学或在校外设立教学点的,应报市级人社部门批准备案后实施。
另据悉,严禁编造“双重学籍”骗取补助。做好新生学籍注册及核实新入学学生有关信息工作,准确、完整地将学生学籍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及时注销虚假及双重学籍。对挂双牌的技工院校如有在人社系统和教育系统中同时注册学籍的,应按学生实际就读情况,确保只保留一个学籍。并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对休学、退学、转学、复学的学生核实认定,并于学籍异动发生之日起10日内在信息系统中异动申报。严禁只注册学籍,实际不在学校学习又享受国家政策现象发生。
此外,对采用弹性学制等方式招收的非全日制学生,不得纳入国家规定的中职学生资助政策范围;对面向企业新录用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服役期内士兵等群体开展的各类职业培训学员,不得注册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制教育学籍,不纳入技工院校国家资助政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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