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临沂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加大市区拆迁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执法管理力度,确保按要求将拆迁建筑垃圾全部运送至资源化处理厂,近日,经市城管委办公室研究决定,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将纳入市区城市管理综合考核。
据悉,市城市管理局直属二大队具体负责该项考核,通过对市区拆迁工地进行执法检查的方式,按月考核,考核以每个拆迁工地为单位,各区考核拆迁工地汇总后的平均分,纳入该区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得分,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考核总得分在城市管理责任区综合考核中占50分。
根据相关规定,此次执法检查内容主要为拆迁工地是否签订《临沂市拆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合同》、是否办理《临沂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运输单位及车辆是否具备资质并在市城管局备案、是否将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处理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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