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和微信转账将限制笔数 临沂银行未接通知

2016年11月21日 09:09
来源:沂蒙晚报
微信和支付宝的出现,给生活带来了很多方便,超市、饭馆可以直接扫码付款,转账几分钟就能到账。可是就是这样的便利,让一些不法分子看中,纷纷利用这些便利进行诈骗。近日,央行出新规,自12月1日起,支付宝和微信将限制转账笔数、金额。
在了解了一系列的新规内容后,记者电话采访了临沂几家银行,均表示已知悉目前央行的一些新规定,但是还没有接到正式通知,如果一旦接到相关通知,会根据规定统一整改。“这些规定主要是针对电信诈骗,对于这些新兴支付方式,之前并没有一个严格的规定,甚至没有规定转账上限之类的,造成了诈骗金额比较巨大,转账又很快速,所以要进一步提升支付结算的安全性,整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一银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
据了解,自12月1日起,个人在银行开立账户,每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如果已经有Ⅰ类户的,再开户时只能是Ⅱ、Ⅲ类账户。账户级别的不同,意味着功能和额度的差异。同一人在同一银行只能开一个Ⅰ类户,并且在三个月内同行异地存取现及转账免收手续费。 新规对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支付机构的个人支付账户进行了约束。与对银行的要求类似,自12月1日起非银行支付机构为个人开立支付账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一个Ⅲ类账户。支付机构自12月1日起,在为单位和个人开立支付账户时,应当与单位和个人签订协议,约定支付账户与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的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超出限额和笔数的,不得再办理转账业务。
同时,身份证号码应与联系电话号码一一对应。针对同一电话对应多个账户的情况,银行与支付机构需要与当事人确认。对于未成年人或老年人使用成年人预留手机号的情况,由当事人出具说明后可保持不变。这一规定主要是防止不法分子以同一手机号操纵多个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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