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加快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其中,对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新建商品住宅增量等进一步控制,提出用3年时间消化现有楼市库存。
记者从黑龙江省住建厅获悉,黑龙江省近日出台关于全省房地产去库存的指导意见,要求因城施策,精准去库存,2018年底全省商品住宅库存达合理数量。针对三四线城市库存较多情况,把去化周期超过24个月的市、县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和新开发商品住宅用地纳入控制,原则上两年内不能新增商品住宅建设用地。
截至目前,黑龙江省率先把约16个市、县纳入这一调控范围。在县级市五常市,2011年至2012年房地产市场形势最好时,一年房地产市场开发能达到180多万平方米,但今年全市商品房项目开工仅50多万平方米,其中绝大部分是结转,新开工仅两万多平方米。
此外,对于棚改项目,黑龙江省要求各地努力实现棚改货币化安置达到50%以上。为畅通这一渠道,加快采取棚户区居民自主购买、政府搭建购房信息服务平台、政府回购存量商品房、政府发放购房票证等方式,打通棚改回迁安置房和存量商品房的“两房”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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