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阶段性调整部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

2016年12月23日 10:12
来源:琅琊新闻网
为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财务支出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临沂市政府日前下发通知,决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将市区一级、二级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由目前的每平方米14元、12元,阶段性调整为13元、11元,各县城市规划区、建制镇及工矿区税额标准不变。该政策预计每年将减轻企业税负近亿元。 (林新雨)
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家在临沂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新闻中心,邮箱:405369119@qq.com

合作媒体

  • 搜房网
  • 焦点房产
  • 腾讯蓝房
  • 齐鲁晚报
  • 鲁南商报
  • 交通电台
  • 临沂在线
  • 山东房产联盟
区域:
姓名:
手机:
QQ:

家在临沂网团购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