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月6日,太原市房管局传来消息,在近期该局对房地产市场的排查中,发现仍然存在手续不全的项目擅自设立展示中心,违规展示、销售。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的通告》的规定,该局对排查到的西山名筑、龙康青年城、富康苑新居、正大国际数码电子广场4个违规销售项目进行了公示。
西山名筑项目位于西铭路开城里街三岔口,由山西荣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属于集体土地项目,该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西铭路开城里街三岔口设立接待中心对外宣传展示,违反规定;龙康青年城项目位于滨河东路森林公园北侧,由山西北方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属于集体土地项目,该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大同路太钢西门往北100米路西设立接待中心对外宣传展示,违反规定;富康苑新居项目位于杏花岭区赛马场迎春街北河湾路口,由剪子湾社区村委会开发,属于集体土地项目,该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北河湾路南口斜对面设立接待中心对外宣传展示,违反规定;正大国际数码电子广场项目位于小店区人民北路9号,由山西胜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该项目目前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根据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未取得合法销售手续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等方式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更不能以直接收取房款的方式预售商品房,所以,在该项目未取得合法销售手续之前,不可销售。
太原市房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切勿购买此类手续不全的房屋,市民若已经预订或购买了此类项目,可持相关证据至太原市房管局监察队进行投诉举证。同时,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的通告》规定,“购买不符合预(销)售条件房屋的,不受法律保护,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负责”。房地产市场的规范不仅需要主管部门的整顿,也需要广大市民的支持和配合,广大市民要坚决抵制手续不全的项目,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李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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