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文件推进实体书店发展——
2020年实体书店网点超16000个
鼓励实体书店发展新兴业态 将实体书店建设纳入考核评价体系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最近发布的我省公众阅读状况调查情况显示:山东人平均每天用于阅读各种媒介的时间为77.65分钟,比2015年增加13.34分钟;纸质阅读率为46.4%;全民阅读活动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分别为25.2%和5.5%。
为促进实体书店发展,推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山东”,日前,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12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城乡实现实体书店网点达16000余个,新增30家以上24小时书店,80%以上实体书店实现网络化、信息化和标准化管理,全省国民综合阅读率达90%,人均年图书阅读量达8册。
实施“一社区(街)一书店(书吧)”建设
《实施方案》提出,鼓励中石化、中石油等国有企业,大型商贸、餐饮、服务连锁公司开展出版物经营业务,推进实体书店建设向基层、社区延伸,实施“一社区(街)一书店(书吧)”建设,力争每年城市新增实体书店100家以上,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市社区发行网点全覆盖。
实施乡镇书店网点建设工程,发挥新华书店、邮政公司等发行企业的骨干作用,推进农村出版物发行“小连锁”建设和经营;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供销合作社、邮政局所、便民超市、电商服务站点等设立农村出版物代销点或网络代购店;力争每年新增乡镇书店300家,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省乡镇发行网点全覆盖。
各高校应至少有一所达到一定建设标准的校园书店,没有的应尽快补建。
把实体书店打造成复合式文化场所
《实施方案》提出,鼓励各类实体书店发展新兴业态、形成多种所有制形式、多种流通渠道、多元市场主体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支持大型书城转型升级,建设综合性文化体验消费服务中心,用三年时间完成全省新华书店县以上中心门店转型升级建设,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消费综合体。山东新华书店集团等国有发行企业建设全国性出版物发行物流中心。
支持民营书店做优做强,突出文化创意和品牌效应,营造优质阅读空间,每个市培育2-3家有一定品牌特色的民营书店。鼓励开办24小时书店、咖啡书吧、自动售书机等新模式。
支持实体书店融入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商贸物流等相关行业发展,努力建成集阅读学习、展示交流、聚会休闲、创意生活、文化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式文化场所。
探索网订店取、网订店送
“互联网+”的融合效应也体现在实体书店发展领域。《实施方案》提出要强化“互联网+”思维,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数字印刷等新技术手段,促进实体书店由传统模式向新兴业态转型升级,打造新型出版物营销和阅读服务平台。
支持实体书店拓展网络发行业务,开发移动互联网平台,完善信息推送、数据分析、移动支付、在线互动、个性定制等功能,推动线上营销和线下体验相结合;推动实体书店与电商在区域配送、平台共享、网店共建等方面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探索“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经营方式;鼓励实体书店探索“按需印刷”“前店后厂”等新的商业模式。
推动实体书店撤拆补建和预留用地
《实施方案》还提出,加大政府对全民阅读的引导作用,对在推进全民阅读中具有示范导向作用的实体书店,政府应给予相应的政策与资金扶持。通过购买服务、资金补助、税收减免等方式,支持实体书店举办公益性读书文化活动。鼓励实体书店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为保障各项措施落地,《实施方案》提出,城镇新建社区和旧城改造中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要合理规划,为实体书店预留经营场所,书店拆迁就近定额还建,建立健全撤拆补建和预留用地机制。
到2020年,济南、青岛两市应建有营业面积15000平米的中心书城一处;淄博、烟台、潍坊、济宁、临沂等市应建有营业面积10000平米的中心书城一处;其他地级市应建有营业面积5000平米的中心书城一处。
将实体书店建设纳入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按照中央文明办的社评体系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校园考核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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