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住房最大的亮点,就在于完全遵循市场化机制,不干扰市场价格等,而是通过产权制度来抑制投机、支持中端购房。
北京市住建委近日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联合起草《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方式,政府将其持有的部分产权的“使用权”让渡给首次购房人。该做法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什么是共有产权住房?打个比方,假定个人欲在北京买一套住房400万,假定政府、购房者各拥有50%(具体比例尚待明确)的产权,依照3成首付的惯例算,那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者只需要支付60万,用以前一半的钱(首付及月供)就能拥有一套稳定的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制度,无疑是以产权制度构建调控新思路。它不是着眼于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流动性,抑或是限制了刚需人群的正当性住房需求,而是将“产权”作为切口。
从现代产权理论的视角看,产权中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具有可分割性,并直接影响到产权的价值。“共有产权”本质是将产权中的所有权进行分割,并与“使用权”分离,在购房人出售时对收益权进行分享,对转让权适度限制。
此举不影响产权的真正使用价值,即满足“住的需求”,房屋的质量、环境及物业费缴纳等也都体现了同质同权的特点;但又从收益、转让等属性层面限制了投机、炒作的可能性,再加上聚焦无房家庭的首次购房需求,某种程度上,是突出了精准的“保障为主”。
共有产权住房最大的亮点,就在于完全遵循市场化机制,不干扰市场价格等,而是通过产权制度来抑制投机、支持中端购房。它从购买到出租、产权退出,完全基于契约精神,按照市场价格、方式进行,避免了直接干扰价格带来的种种弊端。正因如此,它被很多专家视为,在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的探路方面又迈出了一大步。
共有产权房,更为“新北京人”的住房梦提供了“按揭”,从而有效提升了城市对人才的吸引力,而人才本是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来源。
《办法》中的“房源分配不少于30%”“单身家庭申购,应年满30周岁”等,都指向了“新北京人”的住房问题。
楼市分化时代,高房价已成一线城市房价的“人设”。这对其留住人才带来了不小的负面影响,很多兼刚需族和“新北京人”于一身的人才,只能望“房”兴叹。很多人才因“职住分离”,大量精力被消耗在上班路上,这对社会来说,即是创新创业资源的浪费。
而共有产权房也有望大幅降低部分“新北京人”安居乐业的门槛,使其不必过早被高房价所束缚,降低高房价对城市竞争力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也能提升其居住质量,推动职住均衡。
当然,任何政策都得接受舆论审视与实践检验。共有产权住房制度也有待审视和检验,但从以产权为调控落脚点的突破、给“新北京人”带来利好看,其想象空间确实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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