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节庆活动频繁,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用火用电增多,容易引发火灾事故。临沂市公安消防支队发布消防安全提示,同时,春节期间,消防部门将加大检查执法力度。
1、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节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发生火灾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第一时间组织人员逃生并拨打119报警。
2、公众聚集场所要制定并演练应急疏散预案,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员工进行全员培训。
3、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举办节庆或商贸活动时,场地设置、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配足消防器材;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
4、居民家庭要正确使用电气设备,不超负荷用电,取暖电器要远离可燃物。将打火机、火柴等火种放到小孩拿不到的地方。
5、居民离家外出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关闭燃气阀门和电源开关,同时紧闭门窗,谨防室外烟花爆竹等飞火窜入引发火灾。
6、驾车出行前,检查车辆电路、油路,查看车载灭火器是否过期失效,预防汽车自燃。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外出购物、旅游或住宿,要注意熟悉所在场所的疏散通道位置和逃生路线,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8、在景区游玩时,不要吸烟和乱扔烟头。进入山林景区,不要携带打火机、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不要玩火或生火野炊,防止飞火引发火灾。
9、购买烟花爆竹,要到有销售许可证的门店购买,在指定地点安全燃放。
10、遇到火灾要冷静处置,科学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发现火灾隐患,请拨打96119进行举报。
沂蒙晚报记者 赵泽军 通讯员 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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