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从临沂市人社局获悉,2018年稳岗补贴申请受理工作自4月份起正式启动,5月底前结束。补贴项目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支出,以护航企业改革发展,助推新旧动能转换。
根据临沂市人社局《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的通知》(临人社办发〔2018〕18号),确定从2018年至2020年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 2018年稳岗补贴申请受理工作自4月份起正式启动,5月底前结束。
据了解,补贴项目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支出,以护航企业改革发展,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自2015年实施政策以来,临沂市累计发放稳岗补贴8309万元,帮助1802家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人数达438526人次。
2018年稳岗补贴政策对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3%)的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稳定岗位补贴,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
稳岗补贴政策对符合鲁人社发〔2015〕23号文件规定条件,在实施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期间的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对符合鲁人社发〔2015〕55号文件规定条件,生产经营正常的一般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给予稳岗补贴,特别困难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其他企业(困难)”)根据困难情况可适当提高到50%给予稳岗补贴。
对按照鲁人社发〔2016〕25号文件列入国家和省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计划并实施的企业,符合稳岗补贴实施条件的,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70%给予稳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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