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摊面积不该是一笔糊涂账

2018年08月06日 17:39
徐建辉
据报道,近日,房屋公摊面积问题引发社会关注。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实际可得套内面积可能只有70-80平方米,其余20%-30%就是常见的公摊比例。一直以来,公摊面积因不符合国际惯例、认定标准相对模糊等问题一直为人诟病。
所谓公摊面积,也就是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之间的差额。为什么会出现这个差额?原因是,开发商将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共同使用的公用部分建筑面积分摊到每家每户头上。通常,这个“公摊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等公用区域,以及各种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乍一看,这个公摊面积没有什么毛病,既然是用之于民当然也要分摊于民。几乎没有人不用电梯、过道等公共设施,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看起来貌似很合理。然而,公摊面积存在一系列的问题。
首先,“房屋公推”只在很少一些地区存在,国际上通行的都是实际的套内面积计算方式。在国内,重庆早已率先采用了套内面积的销售模式,所见即所得,相对透明。
其次,由于法律法规对公摊面积与比率的规定存在模糊地带,导致公摊大小基本上是由开发商说了算。至于每栋住宅动辄百分之二十甚至三十的公摊比例是怎么算出来的?到底有多大的水分?实际公用面积有没有这么大?在现实里都成了一笔糊涂账,甚至有地方出现过50%公摊比例的极端案例,公摊面积计算标准之模糊,让人困惑。
再者,一些开发商按照需要将公摊比例定高,但到了真正用到业主身上时,却又总是想方设法将这一面积压低。最典型的做法就是将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对外租售,把小区内的公共场所也租给商户经营以收取租金,而反过来作为业主不但要为这个空间面积埋单,还要每月都多缴一些物业费。此外,开发商、物业将这个公用部分设施挪作它用,不但严重损害了每个业主的公共利益,时常还会带来一定的矛盾和冲突。
所以,对于公摊面积,应该严格规范和加强监管,让它变得更加透明化,增加业主在其中的话语权,防止开发商的自说自话。同时,在条件成熟后,不妨取消公摊面积这一模式,将其与土地等一样计入建房成本,而公共设施的维护运转则由物业费进行支撑。重庆的做法,完全可以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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