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集中处理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妥善解决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不动产证办理和经济适用房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参照外地经验,日前,临沂市政府印发《集中处理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方案》。
据了解,《方案》旨在通过处理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建立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着力破解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不动产证办理难题,积极解决经济适用房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目标任务为,按照全面推进与分类实施相结合原则,对问题项目分批次处理,力争用1年时间,基本解决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办证和经济适用房配套不完善等突出问题。
根据《方案》原则,对问题项目,按照建设时间、房屋性质、手续办理情况、存在主要问题等,逐一梳理甄别,摸清项目底数,建立项目及问题台账。依据存在问题和项目实际,着力研究解决对策,分类制定实施细则,成熟一批解决一批,逐步解决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
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形成时间长,涉及部门多,处理难度大,需要按照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手续办理的难易程度,分类汇总,逐步办理。先期处理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项目不动产证办理和经济适用房项目配套不完善等问题,再行处理其他类型突出问题,确保扎实推进,如期完成任务。
处理范围有哪些?中心城区内(含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经开区)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不能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项目;供暖、供水等配套设施不齐全,规划、消防、工程等验收存在问题的经济适用房项目。
市政府成立临沂市集中处理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中心城区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集中处理工作;对全局性、政策性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对相关工作进行督促协调和效能监督;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不动产证办理问题专项工作小组、经济适用住房问题专项工作小组。综合协调组、经济适用住房问题专项工作小组设在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不动产证办理问题专项工作小组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我市严格督查考核,建立长效机制。市领导小组对市直部门和各区(开发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积极、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进行处理。市级各相关部门要通过集中处理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进一步完善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推进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防止相关问题的发生。
沂蒙晚报记者 付茜 实习生 马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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