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取消保障性住房的户籍要求,放宽申请限制
2018年12月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指出,要以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为主要出发点,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补齐租赁住房短板。
据悉,“新市民”以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为主。根据国家统计局和教育部公布的材料显示,2017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2.8亿人,全国高校毕业生在2017年、2018年分别达795万人和820万人,两个群体的合量近3亿人口。规模庞大、分布广泛、流动性强,且经济基础相对薄弱,这些因素决定了新市民群体的租房需求相比买房更加迫切,其安居问题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近几年,新市民进城务工持续升温,“租售同权”等政策的推进落地,都极大推动了国内住房租赁市场的繁荣。但保障性住房申请门槛高和公积金提取不便捷等问题,为新市民在城市的“落脚”产生了较大阻碍。
为此,姚劲波建议,取消保障性住房的户籍要求,放宽申请限制。针对部分城市新市民保障性住房申请以户籍作为准入门槛的要求,建议打破户籍限制,将社保缴纳或个人所得税征收时长作为申请依据,使住房福利政策更全面惠及新市民群体。同时,放宽保障性住房在年龄、可支配收入等方面的限制,承租人年满18岁即可申请,全部月收入不足个税起征点的可以优先申请,以此满足新市民群体的合理住房需求。
实施灵活的公积金存取政策
姚劲波还建议,实施灵活的公积金存取政策,充分满足租房需求,“过去一年,全国大中城市房屋租金上涨明显。新市民由于其经济收入不高,依靠自身收入解决租住房问题难度增大,迫切需要公积金制度的保障来改善居住质量。”姚劲波表示。
基于此,姚劲波建议,在大中型城市加强公积金的租房提取功能,使住房公积金适当向租房倾斜。特别是针对一些大中城市公积金每月提取额度远低于当地房租平均水平的情况,建议降低租房提取门槛,进一步灵活提高租房公积金的提取金额上限,使公积金制度在租房领域发挥更大效用。同时,简化公积金提取流程,如在办理过程中不再要求提交租房发票等材料,增加线上办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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