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健康通行码跨地区多场景普及应用工作的通知
各市领导小组(指挥部),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健康通行码”跨地区互通互认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07号),进一步加快健康通行码跨地区多场景普及应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动落实健康通行码跨省份互认。根据前期与有关省份对接情况,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已增加跨地区互认功能,与建立互认机制的省份实现互认共享。各市对于已经互认共享省份的来鲁人员出示的健康通行“绿码”(或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信息码“绿码”)的,应予以认可并一律放行,同时应引导其使用“来鲁申报”模块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对于无法出示健康通行码,以及未签订互认备忘录省份的来鲁人员,继续执行隔离14天政策。已互认省份名单将在健康通行卡“已互认省份”模块及时公布。
二、深入推广健康通行码多场景应用。各市要进一步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在餐饮、购物、酒店、医疗、教学、文化旅游、生产加工、交通工具、交通枢纽、政务服务大厅、办公楼和社区等场所部署应用场所码。场所管理者或经营者要通过爱山东 APP、健康山东服务号、支付宝渠道的健康通行卡“场所码生成”模块生成所需场所码,自行打印并张贴在人员流动的卡口醒目处。已领取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的出行人,打开微信、支付宝或爱山东 APP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描对应场所码即可通行,无需填写个人任何信息。对于无法张贴场所码的卡口站点,卡口人员可通过健康通行卡“卡口站点管理”模块添加所在卡口,使用健康通行卡“扫一扫”模块,扫描出行人的健康通行码。
三、进一步落实责任推进健康码整合应用。各市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于3月18日前通知到本市各县(市、区)联防联控一线,3月19日零时起执行。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本行业、本领域电子健康通行码应用相关工作。已经部署应用场所码的市,可继续统一使用原场所码,但需抓紧与省电子健康码系统对接,确保功能一致,并及时上传相关数据。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公益短信、新闻发布会等途径,向群众宣传解读健康通行码的申领、互认及多场景扫码应用方式。
山东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家在临沂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新闻中心,邮箱:4053691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