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限时100天放松住房限售:换房时产证满2年即可交易

2020年04月12日 10:55
来源:澎湃新闻
山东省青岛市正在“限时”放松对房地产交易的限制。
由山东省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办的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站发布“2020青岛百日万店消费季”活动规则显示,鼓励改善型住房需求,出售1套以上原有住房新购1套住房的,原有住房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并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或委托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并办理委托代理合同网签备案后,即可对新购住房的买卖合同予以网签备案。
此前青岛市执行政策发布于2018年4月18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台限售措施显示:青岛市区范围内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除了限售认定期限缩短至两年,文件还规定,由于继承、拆迁等原因,居民家庭在一套住房中仅占部分共有份额的,不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在青岛市工作、符合人才条件的,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
据青岛市政府消息,自3月23日起,青岛将开展“2020青岛百日万店消费季”活动,持续100天。
活动将围绕住房销售、购物、餐饮、文化、旅游、住宿、体育健身、青岛制造、汽车销售、农业消费等十大板块,实施商家优惠、政府补贴、金融助力等八项措施,进一步恢复和提振消费市场活力。
活动方案显示,房地产板块的促销活动包括,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鼓励企业开展线上销售,鼓励“一对一”预约看房和签约销售,举办青岛市2020年网络房展会,为房企和消费者搭建便捷和高效的交易平台。
以下为“2020青岛百日万店消费季网络房展”活动规则全文:
1.按照消费季“商家优惠、政府补贴、金融助力”的要求,倡导参展企业开展打折促销、团购优惠、推出特价房、给予二手房租售交易佣金优惠等活动。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参加房展、开展各类优惠活动、房屋成交量高的,在本年度信用评价中分别予以加分。
3.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承租人享受提取公积金支持。 
4.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继续执行限购政策,但对由于继承、拆迁等原因,居民家庭在一套住房中仅占部分共有份额的,不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 
5.鼓励改善型住房需求,出售1套以上原有住房新购1套住房的,原有住房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并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或委托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并办理委托代理合同网签备案后,即可对新购住房的买卖合同予以网签备案。
6.在本市工作、符合人才条件的,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符合落户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办理落户手续后,可享受本市户籍人口购房政策。 
7.因外出求学,户口自本市迁出并能提供目前在读学校证明的,可享受本市户籍人口购房政策。 
8.依法登记备案的非本市户籍承租人申领居住证后,可以按照规定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我市按照有关规定接受义务教育。 
9.网络信息平台应当核验房源信息发布机构资格、人员身份和房源真实性信息。对违规发布房源信息的机构及从业人员,网络信息平台应当删除相关房源信息并限制或取消其发布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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