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出生缺陷工作,减轻遗传代谢病患儿家庭负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司联合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在全国开展出生缺陷救助项目,临沂市妇幼保健院作为救助申请点之一,具体业务办理设在新筛中心,负责为符合救助条件的患儿提供救助申请工作。
申请条件
申请救助的患儿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临床诊断患有遗传代谢病。
2. 年龄在18岁之内。
3. 能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4. 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2000元(含),国家级贫困县患儿的自付部分超过1000元(含),对患儿在2015年1月1日至今,在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和康复医疗费用给予补助,最高可以得到10000元的补助,每个申请人在18岁之内最多可以申请两次。
申报材料
1. 身份证明材料:证明患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关系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户口簿无法证明监护关系时,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以上都无法提供时,出具相关部门开具的可证明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
2. 疾病和治疗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患儿病情诊断证明、住院首页及病历、出院记录、基因检测或串联质谱检测报告、血液检测报告等。
3.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低保证、低收入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村(居)委会等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
所有符合救助条件的患儿,其监护人要填写申请表,准备患儿5寸彩照一张,同时准备好上述材料,一并交至临沂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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