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近日印发《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建议》提出,到二〇三五年,北京要走在全国前列,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努力建设好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首都、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国首都、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
对于“十四五”时期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建议》提出了首都功能、京津冀协同发展水平、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生态文明、民生福祉、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等六个方面的明显提升。
对于关心的住房问题,《建议》提出,要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有序均衡供应住宅用地,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鼓励存量低效商办项目改造,深入推进集体土地租赁住房试点,持续规范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优化住房供应空间布局,促进职住平衡。深入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健全完善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协调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发挥业委会(物管会)和物业行业协会作用,开展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着力提高物业服务水平。鼓励用市场化手段破解老旧小区、失管弃管小区物管难题,推动物业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在“持续推动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面,要深化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推动重点功能区规划、专项规划与街区控规有机融合,实现“多规合一”。严格落实减量发展任务,强化全域空间管控,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战略留白空间。全面实施增减挂钩,持续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提质。严格控制建筑规模,统筹刚性约束与弹性供给。注重城市设计,加强建筑高度、城市天际线、第五立面、城市色彩等管控,塑造特色鲜明的城市风貌。坚定依法有序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浅山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建别墅等专项整治,深入抓好规划自然资源领域问题整改。健全分级分责不分散的规划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城市体检评估,落实规划实施监督问责制度,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
此外,《建议》还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制定实施专项行动计划,创新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政策机制。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更新实施模式,推动平安大街、鼓楼大街、观音寺等重点片区更新改造,加快形成整体连片规模效应。积极推进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建设发展,加强工业遗存保护利用,打造新时代首都城市复兴新地标。深入推进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整治提升行动计划,着力打造精品宜居街巷。持续推进老旧小区、危旧楼房、棚户区改造,推广“劲松模式”“首开经验”,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多种形式推进老城平房区申请式腾退和改善。推动老旧厂房、老旧商场、老旧商务楼宇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城市更新领域相关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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