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7月份两次出台楼市新政后,12月10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再度加码楼市调控。
《补充通知》从强化住房购买资格管控、加强购房合同更名及住房赠与交易管理、调整住房信贷首付比例等方面对7月份的调控新政进行了补充完善,并将从12月11日起实施。
克而瑞分析认为,宁波政府此次新政与其说是加码不如说是细化,本质上还是贯彻了中央“房住不炒”定位,围堵各类政策“漏洞”,遏制短期内因市场过热导致的投机需求,旨在保障刚需、贯彻“三稳”预期,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调高二套房商贷首付比例
今年7月6日,宁波发布房地产调控“十条”新政,其中包括调整限购区域范围、强化金融政策监管、保障自住住房需求以及强化市场销售管理等方面,旨在为当时的“炒房”现象紧急“降温”。
紧接着在7月22日,宁波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销售行为切实保障居民自住需求的通知》,强调“优购”政策,提出无房家庭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才能转让优先认购的商品住房、房企提供至少50%房源倾向无房家庭等要求。
对比宁波7月发布的调控政策,此次《补充通知》的内容均是针对楼市交易,更多了一层“打补丁”的意味,对前期政策落地后产生的诸如“离婚购房”“父母投靠子女落户购房”“借名打新”“众筹买房”“资金投机”等楼市乱象进行针对性整治。
在保持首套住房信贷政策不变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是此次《补充通知》最受关注的条款。
具体措施包括: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
《补充通知》还对投靠成年子女落户宁波市的父母、离异单身人士购房资格进行限制性规定,目的在于保障合理居住需求,限制投资买房。同时对合同更名和住房赠与行为进行了规范。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对于购房资格的限定,并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前不久在西安的调控政策上也有所体现。对于购买资格的管控,主要针对由于新房限价因素所导致的“万人摇”现象,参加摇号的人群中不乏大量自住需求者,但也存在不少投机性需求。宁波这一政策也是针对二套房人群,尤其是存在前套未结清贷款的二套房明显提高首付比例,这在一定程度上将减缓改善人群的入市步伐,保障无房家庭低购房门槛。
库存去化周期仅3.1个月
此次楼市调控加码,与宁波近两年来整体市场热度较高不无关系。
克瑞瑞数据显示,今年前11月,宁波市六区供求比仅为0.89,新房市场供不应求,库存基本见底。截至11月末,宁波市六区库存仅为229万平方米,去化周期低至3.1个月,市区无房,供应受限才是造成宁波短期楼市火爆的重要原因。
再看土地市场,去年以来的宁波地价便“节节攀升”。自今年4月以来,宁波的土地成交楼面价基本处于1.1万~1.4万元/平方米的高位,11月更是再创新高,达到了22099元/平方米。
仅2020年下半年以来,宁波市六区成交楼面价高于20000元/平方米的涉宅用地便达到9宗。如鄞州区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的C3-1#地块,经过195轮竞价,最终以上限价42亿元成交,配建用房面积1300平方米,折合楼面价32516元/平方米,溢价率达25%。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下半年以来,已有多个城市升级楼市调控政策。中原地产研究中心数据显示,7月份以来,全国已有超过30个城市加码楼市调控政策。不久前,西安才刚刚出台了楼市调控新政。
克而瑞分析认为,西安、宁波等热点城市适时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封堵限购漏洞、规范“代持打新”等措施,也为其他一二线城市和热点三线城市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方面提供了良好的借鉴范本。当前各地政府的首要任务还是应当预防资产荒下过多资金涌入楼市,加剧金融泡沫、进而引发潜在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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