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足三年的购房者,需要计算离婚前个人名下及家庭成员名下的住房总套数;“无房家庭”参与新房摇号选房时,可以集中参与第一轮摇号选房。昨晚,经上海市政府同意,市住建委、市房管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一套组合拳增加住房供给,调节住房需求,强化市场监管,促进上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自今日起正式实施。
增加供给:布局轨交站点周边、五大新城
近期,上海楼市升温迹象明显。国家统计局的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12月,上海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2%,同比上涨4.2%;二手房价格环比上涨0.6%,同比上涨6.3%。
为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要求,上海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积极构建完善“1234+租购并举”房地产长效机制。
根据《意见》规定,上海将加大供应力度,包括完善土地市场管理,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增加商品住房用地供应,特别是在郊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五大新城(南汇、松江、嘉定、青浦、奉贤新城)加大供应力度。
调控需求:假离婚购房行不通
《意见》明确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对夫妻离异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离婚不满三年的购房者,将被合并计算他(她)离婚前自己名下、家庭成员名下的住房总套数。”市房管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调研员蒋慰如解读道,如果离婚前,家庭名下只有一套住房,根据上海的住房限购政策,购房者可以购买一套住房;如果离婚前,家庭名下、父亲双方家庭名下有两套或两套以上,购房者不能再购房。
稳定预期:引导合理住房消费
《意见》明确,上海坚持房地联动机制,引导企业理性拿地,稳定土地价格;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正确解读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稳定市场预期,引导合理住房消费。
“上海将积极稳定土地价格,同时加大对商品住房销售方案的监管,保持房价总体稳定。” 蒋慰如解读道,有关部门还将依法加大对编造谣言扰乱市场秩序、散布不实信息误导市场预期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加强监管:无房户优先摇号选房
《意见》强调严格商品住房销售管理。严格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方案备案管理。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实名制”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制度,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自住购房需求。蒋慰如解读道,新房销售摇号时,可以采用两轮摇号选房方式,第一轮摇号选房集中面向无房家庭,第二轮摇号选房则面向有房家庭。
《意见》还提出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代理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管,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加大联合整治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严肃查处捂盘惜售、价格违法行为、虚假广告、人为制造市场紧张氛围、诱导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
补足短板:差别化住房信贷
《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实施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指导商业银行严格控制个人住房贷款投放节奏和增速,防止突击放贷。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审贷管理,对购房人首付资金来源、债务收入比加大核查力度。严防信用贷、消费贷、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意见》规定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这套调控组合拳精准地抓住了主要矛盾。”上海交通大学住房与城乡建设研究中心主任陈杰解读道,上海部分区域的房价出现异动迹象,主要和资金有关,特别是经营贷。调控新举措对信贷资金的额度、周期、结构、使用规范性,都做了细致的规范。同时,明确个人购房5年内转让全额征税,这一政策直指炒房行为,有望大幅减少新增投资需求。
据悉,上海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同时,通过加大租赁住房发展力度,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完善长租房政策,稳定供应保障性住房,多渠道满足市民居住需求;并通过加快推进旧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既有多层住房加装电梯和住宅小区美丽家园建设等方式,多策并举改善市民居住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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