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符合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可恢复线下培训

2021年03月01日 10:38
来源:临沂教育发布
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体)局,高新区教育工作办公室: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学校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通知如下:
一、恢复线下培训时间安排
自3月1日起,符合疫情防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可以恢复线下培训。
二、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
当前,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形势总体稳定,但国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外防输入压力仍然较大,疫情防控还有不确定性。各培训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作要求,做好“人物同防、监测预警、重点管控、应急处置、健康教育”五项重点工作,持之以恒抓好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全面做好恢复线下培训准备
要坚持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手册》《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检查重点环节》《培训机构卫生清洁消毒手册》和《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明白纸》有关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全链条落实落细防疫机制、人员测温、环境消杀、物资储备等各环节工作。要持续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完善各类工作台账。有食堂的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前对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应检尽检”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彻底清理过期食材、食品,对饮水设备进行全面清洗消毒,排空长时间滞留在供水管道中的陈水,并对水源进行检测。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在未整改合格前,不得恢复线下教育教学活动。
四、强化师生员工健康监测
要及时关注并做好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监测工作,按照省委统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发的《冬春季入鲁返鲁人员疫情防控及健康管理通告》和《补充通告》要求,全面实行入鲁返鲁人员信息自主申报,主动到核算检测服务点进行检测,主动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做好新“四类人群”的摸排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五、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督促恢复线下培训的机构不能心存麻痹和侥幸,切实按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措施,重点抓好日常防控和疫情应急处置。平时培训机构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师生员工入校一律检测体温并建立台账,外来人员非必要不入校,确需入校的要查验身份、实名登记,严格“测温+健康绿码”。要指定专人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的存储管理和消毒剂的配比分发,健全出入库和使用登记制度,确保安全可追溯。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培训机构的督导检查,将校外培训机构疫情纳入每月常态化疫情防控督导检查范围,每次督导抽查校外培训机构数量不得少于三处。市教育局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常态化督查组也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定期对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随机抽查。
附件:1.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检查重点环节
2.培训机构卫生清洁消毒手册
3.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明白纸
临沂市教育局新冠肺炎
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市教育局代章)
2021年2月26日
附件1
校外培训机构检查重点环节
一、场所出入管理
1.查看机构培训场所的内外部环境卫生,是否存在卫生死角,是否有加强消毒通风的措施。
2.查看门口是否配备测温设备,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工作人员测温操作是否规范;手持测温仪是否有接触皮肤现象;通过门口监控视频查看出入是否存在扎堆拥挤现象。
3.查看出入记录表,外来人员进入要查验身份并实名登记;实行“测温+核验健康绿码”不符合条件的(体温超过37.3℃,健康码为黄、红码)一律不准进入。
4.查看测温人员是否佩戴口罩;入口处酒精等消杀物品是否配备齐全。
5.查看入口处是否设置相对独立留观室;留观室相关物资配备是否齐全(桌椅、体温计、防护服、口罩、一次性鞋套、手套,一次性纸杯、饮用水、带盖垃圾桶、手卫生消毒用品、酒精、84消毒液等消杀物品、床及床上用品、紫外线消毒灯)。
二、防疫物资储备
1.是否储备有非接触式红外线测温仪、医用口罩、75%酒精、消毒溶液、消毒洗手液、肥皂、胶皮手套、喷雾器等防护用品。
2.查看储备防疫物品的地点是否设置合理,储存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储存物品是否摆放合理(酒精和84消毒液要相对单独储存),通风条件是否良好,是否与其他危险用品(强酸、强碱、敌敌畏,杀虫喷雾剂等)混储。
3.储存的防疫物资外包装是否完整、干净整洁;查验各项物品生产日期验证是否过期;查验产品合格证验证各项物资是否为“三无产品”。
4.每个区域的保洁用具是否区分使用,口罩、消毒液等易耗品是否及时补充,是否能够保证消毒清洁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健康排查
1.有序做好复岗员工健康筛查。对在聘的教职工要进行全面摸排,全覆盖、无遗漏,掌握其假期去向及健康状况。
2.对教职工健康状况和旅居史进行摸排。重点关注有疫情较重地居住史或旅行史、与疫情较重地外来人员有密切接触史,以及与疑似、确诊病人有接触的教职工,一旦发现疫情,应立即报告当地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3.14天内有从外地返回的员工,需要按照本地疾控部门的要求进行居家隔离。
4.做好新进教职工的健康审核工作。新进的教职工除符合有关规定外,还需进行健康状况摸排、监测,确保新进教职工身体健康。
5.要建立台账,对所有职工返岗前旅行情况逐一进行登记;返岗后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6.做好日常体温检测,在机构内部,每天对所有人员两次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超过37.3℃的,引导发热患者自驾或联系120转运至发热门诊。
四、联防联控
1.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疾控、教育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准确掌握信息,积极获取专业指导,加强联防联控。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完善内部报告制度,及时落实各项要求,履行好防疫责任。
2.加强信息报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立即对人员进行隔离,同时向属地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不得漏报、迟报、瞒报。
3.畅通应急流程。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流程,相关工作内容和应急处置流程图要明确具体责任人及联系电话,并做到制度上墙,张贴在醒目位置,所有工作人员熟知处置流程。
五、措施保障
1.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根据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工作要求,加强疫情防控领导及人员配备等组织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线下培训工作方案、日常防控方案、应急预案、舆情应对预案等,及时落实疫情防控及教育教学各项要求,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运行,培训活动有序进行。
2.开展全员培训。对全体学员、教职工进行疾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开展体温监测、清洁消毒、应急处置等培训,组织模拟演练。
3.实施小班教学。各培训机构应创造条件实施小班教学,课桌间距至少在一米以上,避免多人聚集。
4.执行错时用餐。提供食堂的培训机构,应错时用餐,餐桌应该有足够间距,尽量避免两人面对面用餐,提倡用餐盒取回各自用餐。
5.保持环境及个人卫生。坚持培训期间每日进行清洁卫生及消毒处理,每日需对教室、办公室、卫生间、宿舍、餐厅等公共部门进行消毒。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用于投放使用过的口罩,并注意及时清理。教室等活动场所每天开窗通风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 20-30分钟。引导学员和教职工个人养成正确佩戴口罩,勤通风、勤洗手的好习惯。
六、加强监测
1.加强安全管理。对外来人员进出培训机构,采取严格控制、严格登记、原则上禁止的管理规定。
2.落实疫情动态监测制度。未出隔离期或出现身体不适的教职员工和学员不得开展教学或接受培训。
3.严格考勤管理。密切监测学员和教职工的出勤状况,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做好因病缺勤的教职工和学员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
附件2
培训机构卫生清洁消毒手册
办学场所应以清洁卫生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室内地面应每天至少湿式清洁一次;公共卫生间、公用垃圾桶应每天清洁和消毒,及时清倒废弃杂物。
室内场所应每天开窗通风3次以上,每次30分钟以上,保持空气流通。教室可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开启教室和走廊的门窗换气,每日至少开窗3次,每次30分钟以上。通风条件不良的建筑,可采用排气扇进行机械通风换气。同时采用紫外线灯定期照射消毒,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消毒频次。
新型冠状病毒对几乎所有的消毒剂敏感。该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高温56℃30分钟),75%乙醇、苯扎溴铵、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过氧化氢等均可有效灭活病毒。
一、日常预防性消毒
(一)室内空气消毒。
1.紫外线灯照射消毒:在无人条件下开启,每次照射不少于l小时,每天一次。
2.空气消毒机消毒:可采用紫外线循环风、高压静电循环风等类型的空气消毒机,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操作使用。提倡有人条件下开启使用。
3.化学试剂消毒:房屋经密闭后,以2%过氧乙酸溶液(8ml/m3)气溶胶喷雾消毒,作用30至60分钟。
(二)室内空调滤网。
每月清洁消毒一次,过滤网可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
(三)地面、物体表面消毒。
用擦拭、浸泡或喷洒法进行消毒。可用有效氯250mg/L-500mg/L含氯消毒剂、0.2%-0.5%过氧乙酸消毒剂作用30分钟;在物体表面喷洒消毒液时,喷洒液体量以喷湿为度,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每天至少一次。
使用过氧乙酸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应配戴口罩及橡胶手套,皮肤及粘膜不得直接接触消毒剂,防止腐蚀皮肤。消毒区域应无人,防止因消毒液气溶胶刺激损伤呼吸道粘膜。喷洒消毒后密封30分钟后开窗通风。使用健之素泡腾片时除上面注意事项以外应注意不得和洁厕灵等酸性物质混用,以免产生有毒气体。
(四)卫生间的消毒。
可用有效氯浓度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门把手、水龙头、马桶按钮、洗手台面等或用以上消毒液放入喷雾器中进行空间及表面喷雾至湿润,密闭30分钟后开窗通风,清水洗净。洗手池、便池等每天至少清洗并消毒1次;不同场所的抹布、拖把要专用并有标记,不要混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每天至少消毒1次。可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作用30-60分钟。卫生间地面、墙面可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拖地或擦拭消毒,作用15-30分钟。
二、随时消毒
培训机构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暴露病例时,患病人员应立即隔离,上报属地疾控部门,在疾控部门指导下确定密切接触人员,并对相关环境实施消毒。
(一)消毒人员应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消毒完成后及时清洁消毒双手。
(二)根据疾控部门的指导确定消毒范围,对疑似病例和密接人员的生活用品(包括文具、餐具、洗漱用品等)、随身物品、排泄物、呕吐物(含口鼻分泌物、粪便、脓液、痂皮等)等进行随时消毒。消毒方法可参考如下:
1.疑似病例和密接人员的生活用品和随身物品可采用有效氯浓度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消毒。消毒方法可参考日常性消毒。
2.疑似病例的排泄物和呕吐物消毒:可用含固态过氧乙酸应急呕吐包覆盖包裹,或用干毛巾覆盖后喷洒10000mg/L含氯消毒剂至湿润。污物污染的台面和地面应及时消毒,可用有效氯浓度为2000mg/L的消毒液擦拭或拖拭,消毒范围为呕吐物周围2米,作用30分钟建议擦拭2遍。
(三)疑似病例所在班级座位及其前后三排座位用有效氯1000mg/L-20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喷雾处理或2-3遍的擦拭消毒。
三、终末消毒
发现疑似病例送至医院送院治疗后,培训机构场所应及时由属地疾控机构按照《疫源地消毒总则》(GB 19193-2015)组织进行终末消毒。
四、常用消毒剂使用方法
(一)手消毒剂。
多为含酒精、过氧化氢或复配成分的免洗消毒剂,取适量的手消毒剂于手心,双手互搓使均匀涂布每个部位,作用时间1分钟。
(二)75%乙醇。
常见酒精有75%和95%两种浓度,75%的酒精可用于消毒,95%的酒精用于酒精灯或者清洁镜头等,消毒效果不如75%的酒精好。
75%的酒精可用于皮肤消毒,因有较强刺激性,不可用于黏膜和大创面的消毒。直接使用不再稀释。
(三)碘伏。
药店购买的碘伏一般为5g/L(W/V),可直接用于皮肤、粘膜的消毒。
(四)84消毒剂。
84消毒剂是常见的含氯消毒剂,有效成分为次氯酸钠。可用于一般物体表面、织物、血液、排泄物等的消毒。
浓度为250mg/L-500mg/L的84消毒剂,可用来对桌面、台面等一般物体表面进行擦拭,也可用来拖地或者浸泡织物。以浓度为5%(±1%)的84消毒剂为例,可用普通矿泉水瓶(500ml) 取2升水(4 瓶),倒入水盆中,再加入2满盖(约16 ml)84消毒液,有刻度容器的使用刻度容器量取液体会更准确,适当搅拌均匀,即可用毛巾或抹布浸湿后擦拭台面或浸泡物品,作用15-30分钟以后,台面可再用清水擦拭。
消毒可能被血液或排泄物污染的部位时,可使用20000 mg/L的84消毒剂直接覆盖或者浸泡。配置时以浓度为5%(±1%)的84消毒剂为例,可用普通矿泉水瓶(500ml)取1.5L 水(3瓶), 倒入水盆中,再加入1瓶84消毒液,混匀后使用。
(五)过氧化氢消毒剂(双氧水)。
日常消毒用的是医用双氧水,医用双氧水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致病酵母菌,一般用于物体表面消毒。双氧水具有氧化作用,常用浓度为3%,擦拭到创伤面,会有灼烧感、表面被氧化成白色并冒气泡,用纯净水清洗一下可缓解灼烧感。
特别提醒:配制好的消毒液不可再与其他消毒或清洁用品(比如酒精、洁厕灵等)混用,这样既不能增强功效,更可能会导致严重的毒副作用。含氯消毒剂有皮肤黏膜刺激性,配置和使用时应戴口罩和手套。儿童请勿触碰。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
附件3
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明白纸
1.封闭管理。培训场所封闭式管理,门口设立监测岗,无关人员 一律不准进入,实行“测温+健康绿码+登记信息”准入制度。
2.健康培训。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教育全覆盖、常态化,建立师生健康状况台账,准确掌握师生健康史和旅居史。
3.场所防控。加强通风换气并进行记录,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如使用空调,应当加强空调系统供风安全管理,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
4.食品安全。加强对食堂的清洁消毒和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完善消毒制度,提醒人员保持距离,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留样制度。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5.清洁消毒。严格按照《培训机构卫生清洁消毒手册》每天对教室、食堂、墙壁、门把手、课桌椅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 在教室、公共活动场所、厕所、食堂等场所要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
6.物资储备。储备一定数量疫情防控物资,清单式管理并及时补 充。加强酒精等物资管理,避免安全隐患。妥善保管消毒剂,标 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
7.应急处置。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工作具体明确到人、到事,并根据要求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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