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沂市2021年度20项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就临沂市2021年度20项重点民生实事进行了部署安排。
一、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保障
1.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
具体措施:根据省统一部署,将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标准再提高10%,确保救助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2.提高工伤保险3项待遇水平
具体措施: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情况,参考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提高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3.免费康复救助2000名残疾儿童
具体措施:为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的视力、智力、肢体、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补助,指导监督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扎实有效实施康复救助项目。
4.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如康家园”
具体措施:依托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每个县区建设2-3个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如康家园”,为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社区康复、技能培训等就近就便服务。
5.提高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待遇
具体措施: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及时调整提高享受国家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的待遇标准,将抚恤金、生活补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6.开展贫困“两癌”妇女救助
具体措施:继续开展贫困“两癌”妇女救助,拓宽救助渠道,严格申报、审批,救助贫困“两癌”妇女500人。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7.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具体措施:对脱贫享受政策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进一步加强动态监测,根据致贫返贫风险给予即时帮扶,坚决防止出现返贫和新致贫。
8.实施扶贫特惠保险
具体措施: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购买医疗商
业补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再给予一定赔付;对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和意外伤害医疗等给予理赔。
9.因地制宜发展扶贫产业
具体措施:整合各类资金优先用于产业扶贫,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带动能力强、稳定性高的产业项目,建立产业扶贫项目长效运营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推动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抓好资产衔接,持续发挥扶贫项目和资产效益。
三、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10.保障重点群体就业
具体措施: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积极开展专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大力开展创业带动就业行动,扩大公益性岗位困难群体就业安置,年内城镇新增就业9万人,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
90%以上,开展职业技能补贴性培训10万人次以上,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目标任务,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
四、扩增基础教育学位资源
11.扩增普通中小学学位资源
具体措施:健全完善中小学大班额长效防控机制,新建改扩建中小学48所,确保大班额动态清零、不再反弹。
12.扩增学前教育学位资源
具体措施:启动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2所,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或捐助学前教育。
13.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
具体措施:启动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班)建设,争取创建1个随班就读示范区、5个随班就读示范校。
五、加强教育服务保障
14.补充中小学、幼儿园师资
具体措施:强化师资均衡配置,加大教师公开招聘力度,补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6000名,选优配强教师队伍。
15.推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网上办理
具体措施:坚持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加快推进义务教育网上招生入学平台建设和程序升级开发,协调共享入学户籍、住房、就业等基础数据,压减个人提交证明材料数量,年内所有县区实现报名入学网上办理。
16.推动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具体措施:加大项目储备力度,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加强工作督导,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新建改扩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1000套。
六、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升级
17.加快高水平中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
具体措施:加强职业学校内涵建设,推进精细化管理,打造5处样板中职学校;深化“三教”改革,推进立体化教材研发使用,打造20个市级高水平中职专业群。积极申报立项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和高水平中职专业群。
七、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18.提升县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具体措施:推进县区加快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癌症等中心建设,补齐县级综合医院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精神(心理)科和病原微生物检测、急诊急救、创伤救治等服务短板。
19.提升县级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具体措施: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推动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突出中医药特色发挥,强化人才梯队建设和专科能力提升,符合国家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县级中医医院比例达到30%以上。
20.提升乡镇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具体措施: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年内新增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5个,累计建设省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24个、市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240个。
21.加强精神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具体措施:加强全市精神卫生机构建设,促进精神科医师、床位等资源的均等化配置,推进精神卫生服务向基层延伸,满足精神障碍患者就医需求。每个县至少有1所精神卫生专业诊疗机构。
22.提升市级传染病防治基础设施建设
具体措施:加快建设市人民医院东医疗区感染性疾病综合楼、综合保障楼等设施,年内完成主体建设。
八、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3.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水平
具体措施:根据省统一部署,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79元,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底前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0%,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高血压患者管理率达到43%,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到41%。
24.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
具体措施:为全市40万名35-64岁适龄妇女进行第三轮“两癌”免费筛查,以县区为单位,筛查覆盖率不低于90%。
九、完善医疗保障体系
25.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具体措施:按照国家和省部署,统筹各级资金,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80元。
26.完善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具体措施:继续开展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国家试点,进一步完善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和规范,实现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
27.积极开展职工互助保障
具体措施:在全市积极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吸引更多的单位参保入会,实现职工普惠服务广覆盖,进一步减轻患病职工经济负担。
28.扩大医保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
具体措施:统一规范医保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将涉及更多群众、门诊花费较大的慢特病病种纳入医保支付,减轻患者门诊费用负担。
十、提升医保服务水平
29.推进五项医保经办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具体措施:根据省统一部署,创新医保服务方式,推进医保参保信息变更、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备案、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信息变更等五项医保经办服务“跨省通办”。同时保留传统经办方式,最大程度便利群众办事。
30.市内定点医院开展普通门诊省内及跨省联网直接结算
具体措施:探索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省内和跨省直接结算模式和实现路径,对接省内和跨省普通门诊联网接口改造,年底前10家以上市内定点医院实现普通门诊费用省内及跨省联网直接结算,方便群众就医。
31.推进医保个人账户“一卡(码)通行”
具体措施:6月底前接入“一卡(码)通行”省级管理平台,升级更新定点医药机构刷卡(码)终端设备,完善医保服务协议,将“一卡(码)通行”纳入定点协议管理,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定点医药机构“一卡(码)通行”。
十一、提高养老待遇水平
32.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具体措施: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适时进一步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
33.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具体措施: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
十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34.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
具体措施:全面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鲁政字〔2020〕240号),结合我市实际修订出台《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临政字〔2021〕36号),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享受我市优待政策。
35.优化养老服务供给
具体措施:加强失智老年人关爱服务,继续开展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设施三年改造提升工程,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年内发放防走失定位手环3000个,建设改造农村敬老院9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8处,增加护理型养老床位950张,按标准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十三、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36.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具体措施: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指导各县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和专项贷款,年内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4.8万户以上,确保改造质量。
37.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
具体措施:落实城镇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规范安全施工,年内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979套。
38.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
具体措施:合理确定公租房租赁补贴范围和标准,规范补贴发放,发放租赁补贴1360户。
39.积极化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
具体措施:在全市开展化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行动,着力破解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单位自建房的不动产权证办理难题,力争用半年时间基本化解、一年时间全部化解。
十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40.实施农村供水提档升级工程
具体措施:继续深化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立完善管护机制,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确保农村供水良性运行。
41.实施农村改厕规范升级
具体措施:督促县区因地制宜,积极创新,推进农村改厕“4+N”模式,不断提升改厕质量,加快建立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资金、有监督的“五有”后续管护长效机制。
42.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建设
具体措施:指导县区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选择差异化技术路线,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生物质则生物质,提高清洁取暖的适宜性和经济性,确保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省定要求。
43.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具体措施: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1年年度任务。
十五、加强安全生产
44.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具体措施:在全市开展为期1年(现在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涵盖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交通)、渔业、城乡建设、化工园区等功能区、电力、特种设备、冶金等工贸行业、学校、农业机械、危险废物、垃圾处理、农村地区“煤改气”、文化旅游、油气管道、民用爆炸物品、医院、畜牧业、食用林产品质量和林场、水利、商务、民政服务机构、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治、沂沭河流域等重点行业领域,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
45.深入开展“查保促”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具体措施:在全市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突出危险岗位、关键环节、一线员工,督促企业做好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全员安全培训,发动广大职工认真开展以排查隐患、规范操作、消除风险为主要内容的自查整改,更好地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支持企业安全健康发展。
46.提升安全生产科技信息化水平
具体措施:在高危行业领域持续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突出抓好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智能化建设,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推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与安全生产的深度融合,实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水平不断提升。加快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深化危化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系统建设,推动将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纳入监管,实现市、县区两级监管和数据信息互联互通。
47.加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安全工作
具体措施:加大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安全保障力度,压实企业和县区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双安全员”作用,加大进村入户频度,抓好安全常识宣传和设备检修维护,确保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户安全温暖过冬。
48.实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具体措施: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民自建房为重点,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年内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各县区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县、乡、村三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和措施,督促产权人、使用者限期整改,实行销号管理。
49.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防基础建设
具体措施: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年内中小学和城市、城镇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中小学和城市幼儿园封闭化管理,城市和城镇护学岗均达到100%。
50.加大安全宣传力度
具体措施: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综合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多种呈现形式,加大安全知识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群众安全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十六、保障餐饮食品和儿童用品质量安全
51.保障餐饮食品质量安全
具体措施:开展餐饮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提升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52.保障儿童用品质量安全
具体措施:开展学生用品双随机监督检查和儿童用品专项整治行动,守护儿童玩具、文具及校服产品质量安全。
十七、加强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53.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具体措施:实施农村路网延伸通达工程、路网改造提升工程1000公里,改造主要路径危桥80座,消除通行安全隐患。
54.加强水利防洪设施建设
具体措施:组织有关县区开展水库安全鉴定报告书编制评审,编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完成1座大型水库、4座中型水库安全鉴定和41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严把安全鉴定、设计、建设质量关,提升防汛抗旱能力。
十八、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55.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具体措施:建设45万亩“旱能浇、涝能排”的高标准农田,推进田土水林路电技管综合配套,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十九、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56.开展“戏曲进乡村”活动
具体措施:科学制定演出计划,不断提升演出质量,年内“戏曲进乡村”演出4200场以上。
57.开展第五届临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
具体措施:依托“临沂文旅云”平台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加强市场化运作,丰富文化旅游产品,满足多样化的文化和旅游需求。
58.提升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水平
具体措施:加大工作指导和推进力度,完善提升1000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二十、强化民生资金保障
59.加大财政民生支出力度
具体措施: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中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占比稳定在80%左右,确保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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